成都海融兴达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空港购物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进行环评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华联空港购物中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双流县西航港街道机场路长乐二段12号温哥华花园
建设单位:成都海融兴达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购买四川温资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温哥华五期临机场路的商业用房地下两层至地上四层商业房屋的建筑面积约65926.13m2开设北京华联空港购物中心项目项目,规划引入餐饮、服装、饰品、娱乐、化妆品零售、餐饮业等,不引入涉及喷绘、喷漆、屠宰、制革、饲料加工、食品发酵等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
2、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⑴ 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些污染物,以扬尘和噪声为主。施工单位按照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相关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产生量;对于噪声的控制,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设备的合理布局,将噪声严格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要求之内,防止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⑵ 营运期
① 污水:项目营运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排入温哥华五期已建的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流县航空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
② 环境空气:地下停车库内合理安置机械抽排风设施,将汽车废气和地下设备房废气引至地面绿化带。天然气燃烧废气和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的要求,由油烟收集管道,到达5F露台上集中排放。
③ 声学环境:项目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均放置于室内,进行了隔声、减振设计和措施;商业店铺经营位置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强化其内部隔声;严格管理,规定营业时间,运行时场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④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均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得到清洁处理和处置;餐饮业产生的食物残渣、潲水油等交由相关部门授权的单位单独收集处理。
3、公众意见征求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对项目建设的态度;项目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环境质量和本地居民生活的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项目环境影响;其它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业主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⑴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成都海融兴达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180528228
通讯地址: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街道机场路常乐二段12号温哥华花园
⑵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成都宁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980664759
通讯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
现将环评公示如上,如有意见请在十个工作日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