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和龙市大金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和龙市大金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审批前,对项目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和龙市大金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及占地:吉林省和龙市龙城镇大金场村、占地1.12km2 建设规模:90万t/a 主要产品及工艺:****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地表塌陷对植被破坏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取暖锅炉、热风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煤、煤矸石堆场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各种设备、泵类等产生的噪声及运输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各类固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矿井涌水对地表水的影响。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生态环境:地表塌陷后,对塌陷区进行回填,并恢复植被,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 废水:矿井水由井下主排水泵房排至地面储水池,采用沉淀池处理,部分回用;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矿灯房排出的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厂区排水管网中; 废气:烟气采用高效除尘设备,治理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粉尘和扬尘采用洒水措施,及时出售采出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 噪声:对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间、加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噪声限值要求。 固体废弃物:企业煤矸石用于制砖;生活垃圾通过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炉渣外卖制砖;矿井涌水产生的煤泥,作为副产品出售。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生态减缓措施后,项目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民众、有关单位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传真、信函、电话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实名、书面反馈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回访。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8、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和龙市大金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吉林 地址及邮编: 吉林省和龙市133500 电话/传真:13704333088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崔朋 单位地址:净月大街2555号 电话及传真:0431-89165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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