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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逸情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Ø 项目名称:屏边县逸情湾项目 Ø 建设单位:红河胜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屏边分公司 Ø 建设性质:新建 Ø 建设地点:屏边苗族自治县西北部卫国路以南 ̶ 玉屏镇大平田新区 Ø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屏边苗族自治县西北部卫国路以南 ̶ 玉屏镇大平田新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76亩。其中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城住宅小区、环湖休闲商住、商业建筑、超市、写字楼、宾馆和小区配套建筑。住宅小区面积113514.63m2,环湖休闲商住面积13676.12 m2,商业建筑面积9786.45 m2,超市建筑面积724.77 m2,写字楼建筑面积4268.63 m2,宾馆建筑面积5200 m2,小区配套建筑面积1000 m2,以及相应的停车、绿化、道路、消防、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土石方、物料堆放场及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和机械尾气,施工机械和交通噪声,施工生活废水及建筑垃圾等;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围水环境(凹嘎河、新现河)、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以及周围居民点及企事业单位。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开展环评工作(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反馈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报红河州环保局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您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2)您认为本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污染物是? (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您的可接受范围内? (4)从环保角度考虑,您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5)您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2013年10月20日—10月30日; 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红河胜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屏边分公司 地址: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卫国路大龙树旁 邮编: 661200 联系人:郑福生 联系电话:18087398588 Email:147672531@qq.com 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邮编:750001 联系人:聂林 联系电话:15398417225 Email:552943524@qq.com 红河胜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屏边分公司 2013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