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区域水运能力,盐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拟建设公用码头项目。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需要了解有关该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更多信息,或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单位或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反映。
公示日期:2013年11月7日-2013年11月21日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13851441717
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5-86576934
E-mail:gq79@jsti.com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盐城内河港市区港区城西凤冈作业区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盐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盐城市张庄镇西南方向,处于盐邵线蟒蛇河段南岸,北临盐邵线航道(规划为Ⅲ级航道),东侧端部泊位距振兴路大桥280米,距省道29 高速公路大桥约1.2公里,距离西侧端部泊位约50 米处为一座在建水闸。
推荐方案采用顺岸挖入式,码头前沿线沿现状岸堤后退约20m,距离航道中心线≥75m。自上游至下游沿岸依次布置6个500吨级散货泊位(1#~6#泊位)、3个500吨级件杂货泊位(7#~9#泊位)和3个500吨级待泊泊位(10#~12#泊位)。码头泊位总长644m,其中码头装卸泊位长485m,码头待泊泊位长159m,在港区东侧布置一长约77m,宽20m的全挖入式港池供3艘港监、航政巡逻艇停泊。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蟒蛇河4个断面除DO偶有超标,其他各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新洋港河1个断面中仅pH、悬浮物、石油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DO、BOD5、CODMn、CODC、氨氮和总磷等指标均出现超标,新洋港河断面除DO外其余各项水质指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据调查,新洋港河为蟒蛇河的支流,且本次断面设置距新洋港河与蟒蛇河处仅1km,因而水质更接近上游蟒蛇河,水质受沿线村庄的生活污染源影响较明显。
(2)环境空气:各测点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大气质量较好。
(3)声环境:声环境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及4a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状况较好。
(4)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现状监测的各项指标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5)项目所在地土壤及河底底泥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二级标准。
2、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大气环境
经预测,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处的TSP、PM10小时浓度叠加现状值后均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处的TSP、PM10日均浓度叠加现状值后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全年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评价范围内的TSP、PM10能够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桩基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队伍生活污水、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污水由于量小且较为分散,可以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充分利用各种污水处理设施来减轻其不利影响,其给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可逆的、一般性的,一旦施工结束,影响也将很快消除。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污水为:船舶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含矿雨污水、作业区冲洗污水、港区生活污水、机修维修废水。均经有效处理后回用于港区用水,不向外环境排水,因此运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施工过程中,根据各种施工机械的源强预测的结果,本项目打桩等高噪声施工作业对施工场界外影响较大,因此,应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其它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拟建地周围无声敏感点,不会有扰民现象。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也将随之消除。
营运期根据预测,叠加影响值后,项目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生态环境
码头施工造成悬浮物的增加会对水生生态尤其是浮游生物产生一定和影响,同时改变了生物的原有栖息环境,尤其对底栖生物的影响最大,但由于施工作业均在挡水坝内进行,因此这种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施工结束后,通过绿化和复耕,地表植被得以恢复,土壤侵蚀强度会恢复原先的水平,水土流失的影响会逐渐消除。本项目建成后的绿化可在一定程度上补偿项目建设造成的植被损失。营运期本项目生活污水、机修废水经港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港区绿化、散货堆场防尘喷洒、散货作业区防尘喷洒、道路喷洒,另一部分达接管标准接入板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社界河,不向善后河水体排放,不会影响河流水质及水生生态系统。
(5)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物料较多,应根据情况尽量回收利用,以降低成本并减少其发生量。
工程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港区生活垃圾、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及维修废弃物泥等。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对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危害。
3、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公众认为盐城内河港市区港区城西凤冈作业区码头工程建设所在地的环境质量较好,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该项目可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公众普遍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并要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做好绿化、环境管理和征地等工作。
三、规划符合及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盐城市航道网规划》、《盐城内河港总体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本项目在落实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条件下,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四、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
⑴施工前先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如用瓦楞板或聚丙烯布等在施工区四周建高2.5-3m的围幛,减少扬尘外逸。
⑵建设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拌合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外逸,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
⑶未能做到硬化的部分施工场地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
⑷加强施工车辆管理。
⑸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尾气排放。
⑹施工期中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凡使用沥青防水作业,应使用密闭和带有烟尘处理装置的加热设备。
⑺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以减少扬尘。
运营期
⑴道路防尘措施
①在进出作业区的道路路口设置汽车冲洗装置和凹水湾,当运输车辆限速行经该水湾时,轮胎则自行清洗干净;
②改进道路清扫方式,变干式清扫为湿式清扫、人工清扫为机械吸尘作业;要充分利用洒水车降尘,扩大道路喷洒范围,提高喷洒频率;
③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在大风来到之前,做好堆场的喷淋工作,堆场和道路加大洒水频次;对堆场、廊道附近、码头面洒落的散货粉尘予以清扫;在大于6级风时停止装卸作业,并对堆垛加篷布苫盖;
④夏季气温较高,蒸发量大,应根据天气情况加大喷淋频率。
⑵码头及堆场防尘措施
①散货堆场应合理布置,尽量与生活办公区和居民点保持较远的距离;
②码头进行卸船时,采用插入式布袋式除尘器抓斗卸料工艺系统,即在卸料漏斗边的粉尘飞扬区域设置槽边吸气罩,安装插入式布袋除尘器;
③矿建材由码头运送至堆场采用移动式皮带机,移动式皮带机自带密闭廊道,同时在导料管内设置喷水抑尘装置,使矿建材含水率保持在6%左右,抑制廊道内扬尘;
④堆场卸料时采用双密闭可调弓形导料槽和特殊设计的挡尘帘,并在导料槽尾部距出口一定距离处安装覆膜扁布袋除尘器;
⑤矿建材在装卸各个环节中过程中均要尽量降低物料落差;
⑥作业区厂界设置实心围墙;在港区堆场周围设绿化防护林带,在生活区和生产区之间设绿化隔离带,在主风向适当增加林带密度。在散货堆场四周设置一定高度的绿化带,并尽量提高作业区西北部区域的绿化系数。
⑶船舶废气治理措施
车船废气治理措施主要为采用优质柴油、无铅汽油作为燃料。
⑷粉尘防治措施
①采用洒水防尘与设置防护林相结合的措施,防尘效果比较明显。
②采用皮带机安装防尘廊道降低起尘量。
2、水环境
施工期
⑴施工现场道路保持通畅,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使施工现场不积水。
⑵施工现场设置泥沙沉淀池,用来处理施工泥浆污水。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收于洒水除尘。
⑶施工机械含油废水经临时配置的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除尘。
⑷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的临时供、排水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⑸施工现场临时食堂,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定期捞油。
⑹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应建造化粪池等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运至附近农田,用作农肥,不得随意排至附近水体。
⑺严格管理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码头水域不得排放施工机械、施工船舶的含油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确需排放需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由海事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接受单位有偿接受处理。
⑻本项目在港池疏浚阶段因部分土石方为水下方,在挖掘后堆放风干过程中将会产生尾水。如果尾水处置不当,将会产生入河的污染。因此,在土方堆场设置倒流沟,将尾水倒流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除尘。
⑼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编制该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和技施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所涉及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运行,主体工程竣工时,应及时完成建设场地的绿化复垦、固土及排水等有关水土保持工作,以控制水土流失,对土方回填后形成的不稳定的边坡采取设置挡土墙、护坡、护面墙等护坡措施。
⑽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应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并附有环保要求的具体内容。
运营期
本项目作业区冲洗废水、含矿雨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本项目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港区生活污水、机修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进入港区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码头绿化、散货堆场防尘喷洒用水、道路喷洒用水,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噪声,最大噪声值约105dB(A);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码头装卸机械噪声,噪声值80~85dB(A)。
⑴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状态。对高噪声设备,应在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单围幛,降低噪音辐射。
⑵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进行打桩等高噪声施工作业,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⑶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90)对施工阶段噪声要求,在夜间超标施工必须向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施进行施工。
⑷加强施工区附近交通管理,避免交通阻塞而增加车辆噪声。
⑸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对于个别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措施。
营运期港区各类机械作业的噪声源强一般在80~85dB(A)左右,船舶发动机噪声源强可达85~90dB(A)。
⑴港区平面布置时考虑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
⑵搞好港区绿化,港区绿化系数达到20%以上,厂界周围设施绿化隔离措施,发挥绿色植物降噪作用。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营运期固废为船舶生活垃圾及码头面洒落各种生产废物、少量生活垃圾;
⑴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土渣。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抛弃建筑垃圾和杂物,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尽快将工地上建筑垃圾、土渣处理干净,建设单位应负责监督。
⑵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营运期港区主要分为船舶垃圾和陆域垃圾两部分。
⑴船舶垃圾主要为船员生活垃圾及维修废弃物。生活垃圾主要是食物残渣、卫生清扫物、废旧包装袋、瓶、罐等。维修废弃物主要是甲板垃圾、废弃纱布、脱落的漆渣及废弃工具零件等。本项目建有船舶垃圾收集站,船舶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⑵陆域垃圾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隔油处理废油及货种带来的固废,其中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及货种带来的固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机修废油委托连云港铃木组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尽量少占地和破坏植被;挖方时保存表层耕植土以备复垦;避免雨季施工,土方与物料堆场采取围挡和遮盖,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表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运营期:加强厂区绿化植物和各项环保设施的养护,以保证其作用的发挥。
五、结论
盐城内河港市区港区城西凤冈作业区码头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环保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项目所在地的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盐城内河港市区港区城西凤冈作业区码头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