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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山东海益宝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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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onggen 发表于 2013-11-8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海益宝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山东海益宝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二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进一步了解,并通过公示详细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进一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海益宝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总投资1708.58万元,用海面积为49.36 hm2,通过海底投放方形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各种料石建造聚鱼型、保护型人工鱼礁区;本项目预计用混凝土构件2.727万m3·空,各种料石4.5万m3,共构筑人工鱼礁7.227万m3·空。并配置看护快艇1艘,监测设备(含水下摄像机2台)1套,轻潜设备5套。建成后主要用于移植海带、裙带等大型藻类,放流经济鱼类(牙鲆、鲈鱼、半滑舌鳎等),以修复近海生态环境和资源,并开发垂钓等休闲渔业项目。项目建设周期共计36个月。
二、建设项目所在海域环境概况
1)海水水质
20114月份无机氮标准指数在2931号站位标准指数大于1超过二类水质标准,其它评价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评价标准要求。20104月份无机氮和石油类标准指数在部分站位标准指数大于1超过二类水质标准,其它评价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评价标准要求。调查分析结果表明,调查海区水质环境质量较好。
2)海洋沉积物
20114月沉积物质量评价除总汞、铜个别站位超标外,其他各评价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评价海域沉积物质量符合一类标准。
20104月评价海域所设的10个监测点的沉积物各评价因子中,均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中的第一类标准。可见评价海域沉积物质量良好,没有明显的污染现象。
3)海洋生态环境
20114月表层海水中叶绿素a平均值为2.29mg/m3,初级生产力平均为259.0(mg•C/m2•d)。鉴定出28种浮游植物,浮游动物11种,底栖生物55种,潮间带调查获得16种生物。
20104月份调查海域各站表层叶绿素a平均值为3.00 mg/m3,初级生产力平均值为148.53mg.C/m2.d,鉴定出浮游植物35种,浮游动物21种,底栖生物65种,潮间带调查获得29种生物。
三、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间:陆域主要污染物为石料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并产生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海域主要污染物为礁体投放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尾气和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间:人工鱼礁工程无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没有直接影响,仅工作渔船会产生一定的污染,包括废水、废气和生活垃圾等。
四、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积极推广利用新型环保材料建设人工鱼礁,严禁鱼礁礁体使用有毒、有害或者可能污染海洋环境的材料;
(2)利用废旧铁质、木质船舶作为礁体的,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3)选择苗种应经过科学论证,不能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4)人工鱼礁采用的礁体在投放之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以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5)渔船海上作业禁止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及固废,全部收集后由陆域统一进行处理。
(6)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燃油效率高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7)海上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合理选择作业方法和实际,避免造成海域污染。
五、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海益宝水产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535-3335666
联系人: 江志俊
电子邮件:jiangzhijun@haiyibao.com
地址:山东省海阳市龙山街道海滨西路海益宝产业化基地
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电话:0532-88965613
传真:0532-88962037
联系人:孙永根
电子邮件:sunyonggen@126.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是否知道本工程,以及项目的基本情况;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附近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评价;公众认为该建设项目施工期和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公众对该项目能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以及公众对该项目开工建设的赞成等方面的问题。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2013年11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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