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抚松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年限: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 建设地点: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松江河镇、泉阳镇、露水河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2012年已建的九兴花园小区、桃源新城、松山佳苑小区、鸿运小区、盛和园小区、露水河合兴小区、松江河贵宾小区、万豪第一城、水丽方小区、泉阳永泰小区等十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配套的道路、桥梁工程、供热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等基础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将于2013年7月~2014年10月进行施工,工期15个月。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包括: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各类固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占用土地造成地表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为:车流量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汽车尾气可能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 ⑴废水 施工废水中污染物较简单,预计不会对周围土壤造成危害性影响。 ⑵废气 减小施工扬尘影响关键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容易引起扬尘的作业面可撒水以减少扬尘,如装卸水泥的现场、混凝土搅拌现场均可采取撒水措施,扬尘可大幅下降。经治理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⑶固体废弃物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施工后期垃圾集中清运,施工现场地面的碎砖石以及装修废弃物应清理干净,为日后的小区绿化做好准备;应修建施工人员的临时厕所,并做好厕所的防渗处理。 ⑷噪声 通过预测施工现场300m范围内的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超标。虽然施工现场范围较大,但施工机械并非集中摆放,而是分散于施工场院的各部位,因此施工场内噪声超标不可避免。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控制: ①一些噪声较大设备如电锯、移动空压机等可置于临时建筑物内,亦可降低噪声10dB(A)左右。 ②严格控制强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 ③采用静力压桩机代替传统的冲击打桩机,空气动力机械应合理的安装消声器和弹性支座,以降低噪声。 ④对于项目周围居民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例如:在施工场外围设置围挡,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远离项目东、西以及北侧边界,大型产噪设备夜间禁止施工等保护措施。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⑸靠近铁路侧施工管理 项目西侧紧邻铁路线路,施工期应在项目区西侧设置封闭围栏,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立“禁止穿越铁路”等警戒标语和标牌,并由专门人员管理和保护。禁止施工人员及其他居民在非道口以外区域穿越铁路,保障施工人员和其他居民的人身安全。 (二)运营期 ⑴废水 本项目运营后不产生废水。 ⑵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后不产生固体废弃物。 ⑶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⑷噪声 小区半地下换热站以及泵房均建设在距居民楼10m以外范围,拟采取设置隔离间以及安装减震垫的措施降噪,以此来减少对居民产生的振动和噪声的影响。因此,不会对小区本身造成明显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项目建设地点符合现有的城市总体规划。 3.本项目所占用的场地为居住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政策。 4.本工程在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所排污染物需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5.根据大气、水、噪声等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本工程建成运营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基本可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功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评评价范围内居民及周边民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刘工,0431-85161284 建设单位名称:白山市恒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李祖春,13843949355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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