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隆益友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市金隆益友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县双塘镇高档金属制品产业园惠德道西侧,占地面积11485.3m2,现有建筑面积6000m2,现有电镀锌生产线2条,年加工镀锌金属零部件5000t/a。现有工程已于2010年12月取得静环保许可书【2010】0058号 《关于天津市金隆益友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金属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并于2011年10月取得了静环许可表验【2011】0084号《关于天津市金隆益友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金属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为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拟投资2000万元,利用原有车间,购置电镀生产线8条,年加工电镀金属零部件30000t/a;新增建筑面积500m2,用于燃煤锅炉房和污水处理;将原来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并对现有电镀锌生产线改为无铬钝化。拟竣工时间2015.6。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废气方面主要为酸雾和燃气锅炉废气,废水方面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风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在采取相应的环境减缓措施和严格执行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措施下,本项目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最低限度。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本项目为主要利用现有厂房,新增建筑面积500m2,施工期仅为简单装修、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辅助设施的建设,工程量较小,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为轻微。 3.2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2.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电镀产生的酸雾由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三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经一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2.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噪声屏蔽措施,如安装减振基础、设置隔声间、安装消声器等。 3.2.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当地市容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酸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3.2.4废水 本项目废水中含有《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规定的需控制到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的污染物(总镍),建设单位在车间3设置处理设施,把含镍废水采用化学中和方法处理,经预处理后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要求后回用。 含酸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酸雾吸收塔废水经厂内中和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钝化后冲洗废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满足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所有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进入天宇科技园污水处理厂。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天津市、静海县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排放大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根据预测在确保本项目各种废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公司运营期各种废气排放均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废水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固体废物落实合理处置去向,针对可能的事故风险也采取了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下,本项目具有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金隆益友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双塘镇高档金属制品产业园惠德道西侧 联系人:方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022-83946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