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新二期西侧用地横二路及纵一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正新二期西侧用地横二路及纵一路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和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名称:正新二期西侧用地横二路及纵一路工程
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纵一路及横二路两条道路,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工业组团正新二期西侧。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20Km/h,道路红线宽度18米,双向两车道。纵一路起点与横一路成T型平交,终点与横二路设计终点相接,道路路线总长度为391.786米。横二路起点与在建新324国道成T型平交,终点与规划纵一路相交,路线总长385.559m。道路路面轴载标准BZZ-100KN,构筑物采用公路Ⅱ级车道荷载,地震烈度7度,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总投资1588.94万元(其中纵一路627.44万元,横二路961.5万元)。工程建设期主要产生施工噪声、粉尘、固废及施工废水等污染物,运营期主要产生交通噪声、交通尾气等。
二、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
厦门市集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
法人代表:张猛
工程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工业组团正新二期西侧用地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592-6106390
邮箱:334624480@qq.com
环评单位名称: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
法人代表:康琦
联系地址:厦门海沧新华园587-302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92-6588337
邮箱:995170344@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评价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研究—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相关部门评审—上报环保局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本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社会环境等进行现状调查评价;分析项目工程情况,评价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和建设占地等对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针对该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因素、性质和程度,提出需整改的环保措施要求,明确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方法,为工程营运实施可行、有效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论证该项目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有何作用?您认为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如何?您认为施工过程中,可能对您(或团体)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是?您认为运营过程中,可能对您(或团体)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您(或村庄)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是什么?您是否赞成项目建设。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将依法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开展征求公众意见活动。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