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haochaofeng 于 2013-11-22 05:04 编辑
环评单位现已基本完成《七里海湿地修复分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区域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湿地保护与恢复规划(2012-2015)》七里海湿地修复分项项目。
(2)建设单位: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3)建设地点:本项目为七里海湿地修复项目,位于七里海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施工面积约3.38平方公里。
(4)建设内容:
依据津发改区域[2013]1138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七里海湿地修复分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七里海湿地修复分项项目施工面积约3.38平方公里,建设内容包括四项:①七里海湿地沼泽修复:在东、西七里海湿地内部选取部分区域,总修复面积约为3.3km2;②开展七里海湿地鸟岛堆积与修复:其中对西七里海原有鸟岛进行面积约0.3km2的修复,在东七里海增设2座鸟岛,面积约为0.2km2;③七里海湿地津唐运河芦苇浅滩修复:建设16公里长的芦苇浅滩,面积约1.6km2;④七里海湿地水生生物资源修复:在东、西七里海实施水系治理、沼泽与植被修复的基础上,适时投放本地种鱼、虾、蟹苗200万尾,丰富湿地水生生物资源,面积约10km2。项目总投资5350万元,七里海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总投资535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443.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1.32万元,预备费275万元。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区位于七里海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项目的建设符合《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条例》。项目建设过程中仅在建设期施工土方工程时对项目区域内的环境有短暂影响,在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其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不会对保护区内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的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1)主要有利影响 本项目为七里海湿地修复项目,位于七里海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项目施工面积约3.38平方公里。针对七里海湿地核心区退化的现象,拟通过七里海湿地沼泽修复、鸟岛堆积与修复、津唐运河芦苇浅滩修复以及水生生物资源修复,初步改善植被退化、鸟类数量减少等不利局面,达到生态自然修复及物种多样化总目标,为七里海湿地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空间。工程建成后,不仅使提高了七里海湿地的生物多样性,改善植被退化、鸟类数量减少等不利局面,推进七里海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自然修复及物种多样化,也使区域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并可促进周边区域旅游经济发展,产生长远的间接的和潜在的经济效益。 (2)主要不利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三废”排放、工程占地及工程开挖等各项施工活动,将对工程地区的水体、大气、声环境造成局部污染。施工开挖、弃渣占地等破坏植被造成新增水土流失,将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随着工程的完工和环保措施的实施,影响程度将逐步降低或减免。(3)主要保护对策 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区造成的不利影响,“报告书”分别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及其它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①生态保护 施工后对不能利用的少量废弃土方应妥善处理,严禁在湿地保护区范围内弃土,避免引起大面积水土流失;尽量减少土地破坏面积。并在施工后期对施工场所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达到生态修复和保护的目的。施工选择在枯水期,并避开鸟类迁徙时间,充分保护动物生产栖息环境。 本工程在保护区内施工内容主要以湿地修复为主,并尽可能就地原址修复,减少大深度的开挖。 ②人群健康保护 通过加强施工区施工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和施工区的环境卫生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健康,并制定疫情监控和应急措施,加强预防措施。 ③污染防治措施 对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成套设备、化粪池和环保移动厕所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处理,防止生活污水未经处理进入地表径流。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卫生管理,采用封闭车辆运输施工材料,采用水雾喷洒以降低和防止二次扬尘。施工时要注意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选择适当的施工设备和方法,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建设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同时禁止在保护区内堆放垃圾。 ④其他环境保护 本工程工人营地与材料基地在就近的村落租用的民房中,禁止夜间施工,使工人营地与夜间灯光对鸟类的影响降低到较最小。 尽管本项目施工期间对牡蛎礁没有影响,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埋深的典型性牡蛎礁要及时向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报告并停止施工;开挖过程中如果发现含量较少或者碎屑的土方,应当就地掩埋。 施工现场周围做好宣传保护,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锁施工。 教育施工人员,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捕捉野生动物等破坏活动; 保护区内不可新设施工营地,减少施工便道。使用已有道路或者沿施工线路设置。整体上看,本项目建设符合《天津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宁河县城乡总体规划》中七里海湿地保护的要求和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已经纳入《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湿地保护与恢复规划(2012—2015年)》。本项目的建设是落实《天津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宁河县城乡总体规划》、《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湿地保护与恢复规划(2012—2015年)》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实施将产生较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1)范围
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以七里海湿地核心区周边的五个乡镇居民为主。(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①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3)报告书简本查询方式
报告书简本存放于“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展示教育厅”供大家参观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成果展时阅读。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科研东路8号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展示教育厅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的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2013年11月21日——12月5日),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东路8号;邮编:300192 联系人:孟宪婷/闫朝霞 联系电话:022-23007919 Email:ghaglc@163.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开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邮编:300071 联系人:邵超峰 联系电话:022-23506446 Email:shaochaofeng@163.com 南开大学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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