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羊羔! 于 2013-11-22 14:34 编辑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重庆市南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及医技、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二)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重庆市南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及医技、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居委一组 建设性质:迁建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计划占地面积1466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46.24平方米,设计床位数500张。建设项目包括门诊用房、住院用房、医技用房、工娱疗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病人食堂及其它后勤保障和功能用房。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主体的土建、安装、内外装饰及电力、给排水、消防、道路、停车库、境观绿化、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的建设。 总投资:7833万元。 (二)本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南川区南大街16号 联系人:冉革资 联系电话:13896682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22号上丁商务楼20-7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323232165 (四)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封闭施工,提高工效,缩短工期。对产生扬尘的作业点定时洒水抑尘,使用商品砼,施工现场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燃煤和焚烧垃圾,生活燃料要求使用液化气或天然气;运输车辆尾气达标,易撒露物质密闭运输;养护所用水泥堆放在临时仓库内,并及时清扫。 (2)废水 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隔油沉砂池,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清洗车辆等或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方应尽量利用医院或场地附近现有的生活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高噪声的施工设备仅限于白天作业,严禁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作业,中、高考15日内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因施工工艺需要必须24h连续作业时,必须提前4天向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待其批准后,由施工单位认真实施降噪措施,将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悬挂在工地明显位置,以便公众监督了解和环保执法人员检查。 (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场地建筑弃渣及弃土方妥善处理后,运往南川区建委指定的建筑垃圾弃土场集中处置。 (5)振动 拟建项目施工期的振动源主要为车辆动力系统振动、土石方阶段的开挖以及打桩机械产生的振动。 拟建项目施工期无爆破工序,针对施工期汽车、空压机、钻机作业时产生的振动可分别采用间接隔振和对地基进行减振处理措施加以削减。 (6)水土流失 对本工程而言,防止水土流失的主要措施是对场地内的挖方及时进行回填至需要填方的区域,并压实。同时,按规定实行封闭施工,及时对裸露地面硬化和绿化,如此处理可进一步防止水土流失的发生。另外,拟建工程土石方调配过程中存在临时堆存问题,为此,应对临时堆场设挡土墙,防止水土流失,临时堆场应远离幸福水库,禁止弃渣下河。 (7)交通 拟建项目施工车辆进出主要是城市支路,交通车流量一般。施工期,大量工程车辆进出施工场地,会给场地周围交通道路的出行带来一定的压力。 同时,为保持道路畅通,拟建项目工地进出口应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组织和指挥,合理疏导,防止引起交通阻塞、减缓汽车尾气和噪声污染影响。车辆运输必须遵循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要求,不得超载运输,车辆进入城市道路前必须认真冲洗,严禁车轮带泥上路污染环境,进出运输货物必须装载严实,防治车内物品沿途散落。 营运期 (1)废水 拟建项目排放的污水按其是否含致病微生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传染病菌污水,主要来自门(急)诊楼、住院部等,该类污水除有普通生活污水的特征外,还会含有病毒、细菌(主要是肠道菌)、芽孢、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氏体和致病原生动物及虫卵等各种传染性致病微生物,另一类是普通生活污水,包括不受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等。 拟建项目医院医疗污水产生量为89m3/d,拟在项目地块南侧新建处理能力为160m3/d的医疗污水污水处理站,设计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一级强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工艺。 项目采用数字化的X线透视设备,不设洗相室,放射治疗中心无含银的洗相室废液产生;口腔科使用银汞合金,均为外购且用胶囊密封,使用时直接取出使用,剩余的经单独收集后用磨口玻璃瓶储存交厂家处理,因此,无汞重金属污水排放;检验科污水主要是配制的标准溶液和一些试剂,其成分中含重金属污水,有铬、镉、砷、铅等金属离子,污水产生量为0.2t/a,因特殊废水自己单独处理难度较大,成本也高,因此将这部分特殊废水纳入医疗废物处理,用单独的塑料桶盛装,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最终混合污水经自建生化池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标准后进入南川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污水处理臭气 设计采用集气罩收集污水处理站臭气,引至装有活性炭的除臭处理装置,再用管道引至建筑屋顶高空排放。保证周边空气中NH3的最大浓度小于1.0mg/m3,H2S浓度为0.03mg/m3,臭气10(无量纲),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臭气集中收集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引至地面绿化处排放。 ②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车辆进出会产生少量含THC、CO、NOX的尾气。拟建项目地下车库设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按6次/时。同时设置与其配套的送风系统,送风量为排风量80%。加强通排风,可保证地下车库污染物浓度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致综合业务楼楼顶排放。 ③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有专用烟道引致宿舍楼顶排放。 ④锅炉废气 本项目锅炉为燃气锅炉,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 ⑤冷却塔水雾 冷却塔位于综合业务楼楼顶,且为水蒸气,因此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固废 拟建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污泥及活性炭渣等。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后不仅会产生一般的医疗废物,还会有大量受到生物性污染的带有传染性的垃圾和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相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医疗固废HW01属危险固废范畴。拟建项目应在固废的收集与处理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尽量做到医疗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拟建项目医疗固废在合理分类并严格按照有规定进行运转及暂时存放前提下,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化粪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水处理过程臭气治理产生的少量除臭活性炭渣,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性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有处置资质的单位。 因此,拟建项目运营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中间运转及中间存放。在环卫部门外运处置时要采用密闭式运输方式进行,避免垃圾飞扬、散发臭味而污染环境。 (4)噪声 拟建项目拟在地下车库排风机的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在车库出入口设置禁鸣标志;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在设备上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同时,采取建筑隔声,水泵布置在综合业务楼负一层;冷却塔位于综合业务楼顶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冷却塔进出口风口增加消声器,采用消声水垫和落水消声器控制集水盘落水噪声的影响,采用减震器和橡胶软接降低冷却塔振动的影响;污水处理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同时采取设备水下或建筑隔声;医院内张贴“请保持安静”等提示语。医院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五)、提出公众意见范围及方式
提出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后进行):
1、是否了解项目建设内容?
2、对评价考虑的项目主要污染因素是否足够?是否需要补充?
3、对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意?如不满意需要补充哪些?
4、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如反对,其理由是什么?
5、环保措施方面是否还有其它需要完善或补充的合理化建议?
提出公众意见的方式:
1、电话发送口头意见或文字短信(需要详细留下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等),请和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
2、递送书面意见(需写明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可当面递送或邮寄递送)。邮寄或亲自送到: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22号上丁商务楼20-7。
3、网络发送电子邮件(需在电子邮件中明确发件人的真实姓名、地址、身份、联系方式)。请把电子邮件发到: 37495223@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2013年11月22日至12月05日止(1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邮件、书信、电话或传真(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评价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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