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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uy11 于 2013-11-25 12:54 编辑
连平县欣园600万吨瓷土矿一体化深加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连平县欣园500万吨瓷土矿一体化深加工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项目位于连平县绣缎镇,总用地面积200000平方米,由广东欣园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50000万元建成。项目建设内容为:厂房分别设有生产车间(生产线)、办公区、原料仓库、设备房等,主要对瓷土矿进行一体化深加工,年加工量600万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欣园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电话:1581370769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1201号)
电话:0755-89970066
联系人:方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6、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对报告书进一步修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将报告书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泛征询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连平县欣园500万吨瓷土矿一体化深加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及相关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认为目前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希望采取什么方式减缓环境影响;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征求意见,为期十天。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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