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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逸情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Ø 项目名称:屏边县逸情湾项目 Ø 建设单位:红河胜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屏边分公司 Ø 建设性质:新建 Ø 建设地点:屏边苗族自治县西北部卫国路以南 ̶ 玉屏镇大平田新区 Ø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屏边苗族自治县西北部卫国路以南 ̶ 玉屏镇大平田新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76亩。其中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城住宅小区、环湖休闲商住、商业建筑、超市、写字楼、宾馆和小区配套建筑。住宅小区面积113514.63m2,环湖休闲商住面积13676.12 m2,商业建筑面积9786.45 m2,超市建筑面积724.77 m2,写字楼建筑面积4268.63 m2,宾馆建筑面积5200 m2,小区配套建筑面积1000 m2,以及相应的停车、绿化、道路、消防、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主要环境影响、治理措施及结论 1、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土石方、物料堆放场及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和机械尾气,施工机械和交通噪声,施工生活废水及建筑垃圾等;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预防与治理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雨季施工,设置防护网、安全网和草席、沉淀池、挡土墙并选择低噪声设备等以减轻粉尘、噪声、废水对环境的影响,避免水土流失等;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工程车辆出入口设置清洗槽,配高压冲洗水枪,减少粉尘等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关于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原则;符合屏边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在采取项目环评报告及设计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可行。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10日;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红河胜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屏边分公司 地址: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卫国路大龙树旁 邮编: 661200 联系人:郑福生 五、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邮编:750001 联系人:聂林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更好地反映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做公示,希望大家来关心该项目的建设,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致电、致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会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会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如实转达给有关领导和专家。 红河胜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屏边分公司 201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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