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对“重庆大足区双桥经开区兴平·蓝湾国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重庆大足区双桥经开区兴平·蓝湾国际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天星片区 建设单位:重庆兴平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9.0亿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小高层与洋房住宅配套,含商业街区,商业广场;配套小区物管、社区中心、幼儿园、地下商业、车库、公共厕所、垃圾站以及各设备用房等。拟建规模总建筑面积349823.72m2,计容面积257155.9平米,其中30%为商业,居住户(套)数1736户。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兴平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邮箱:928164771@q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天星片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4号 邮政编码:4000016 联 系 人:罗小姐 传 真:023-68599158 联系电话:023-68599158 四、环境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收集研究资料文件、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等级等; 正式工作阶段:工程分析、进一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环评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与意见收集。最后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2)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居住环境适宜性评价、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进行更好的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重庆大足区双桥经开区兴平·蓝湾国际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告说明 本公告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举行第2次信息公示,第2次公示内容将包括:①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②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③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④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⑤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⑥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⑦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⑧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并采取现场调查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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