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青海省交通厅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对“国家高速北京至拉萨线(G6)倒淌河至共和段公路”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国家高速北京至拉萨线(G6)倒淌河至共和段公路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起点位于共和县的倒淌河镇东侧1.9km处,与湟倒一级公路K93+880径向相接,路线偏向南,从倒淌河镇南侧绕行过境,而后路线转向西南进入东柳梢沟,沿东南侧山坡布线至柳梢沟中间,为克服高差路线分别在右线YK7+880~YK11+720、左线ZK7+975~ZK11+761设置隧道(隧道全长分别为3.840Km、3.786Km),向北以隧道方式穿越柳梢沟山体后,过原有国道214线,沿西柳梢沟南侧山坡向下展线,经尕海滩、下东巴台地,从东巴乡北侧通过,最后到达路线终点德吉滩,与共和至茶卡高速公路K40+015.998相接,路线全长37.195km。 全线新建辅道共4段,分别为辅道1:K103+470~K104+744.470,长1.27447km ;辅道2:K111+690.126~K113+140,长1.449874km;辅道3:K129+500~K131+300,长1.80km ;辅道4:K133+636~K137+529.216,长3.893216km;新建辅道总长8.41756km。 本项目在起点与湟倒一级公路相接段(K0+000~K0+900)及柳梢沟路东段(K6+500~K12+649.911=K12+720)采用分离式路基;倒淌河过境段(K0+900~K6+500)及柳梢沟路东段至终点(K12+720~K39+203.641)采用整体式路基。 本项目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6m,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桥梁设大桥353.6m/2座,中桥188.8m/3座,小桥88m/4座,涵洞61道;隧道7626m/2座(左右幅),互通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2处;通道27道。收费站2处,超限站1处。 本工程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2年建成通车,总工期36个月,投资121474.2474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青海交通厅 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 邮编:810008 电话:0971-6155573 联系人:张海庆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邮编:100013 电话:010-58278835 电子信箱:ddyp@163.com 联系人:张前进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 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请做出预测; ⑶ 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⑷ 修建该公路后,城市(区、乡)和土地规划方案将有所变化,请做出规划预测,并请对国土增值进行预测; ⑸ 修建该公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⑹ 修建该公路对湿地景观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⑺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在公众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