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监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防护工程(西防波堤)海洋环评公示 (第一次)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河北省海监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防护工程(西防波堤)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该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河北省海监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防护工程(西防波堤)拟建于山海关一级渔港的东侧,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石河镇沟渠寨村沙河口以东的海域,西距秦皇岛煤炭港区约3公里,与拟建的河北海警支队海警码头建设项目相邻。地理坐标为北纬39°56′10.31″东经119°43′37.28″。本工程建设总长836.3m的防波堤,其中直立式防波堤长度为372.85m,斜坡式防波堤长度为463.45m,堤顶高程4.30m。防波堤建设前需进行基槽开挖,开挖土方量为19680.48m3,所挖土方全部用于河北省海监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造陆。工程总投资为3445.43万元,施工期约为6个月。 本项目为防波堤工程,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属于构筑物用海中的非透水构筑物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3.4927公顷。 由于本项目申请用海范围位于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已确权给中海海监河北省总队“河北省海监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新增港池)”(国海证2012C13030300178号)15.5751公顷范围内,因此需对用海方式进行变更。 本工程不占用自然岸线。 2、建设单位: 中国海监河北省总队 联系人:陈磊 电话:0311-66771390 3、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邮编300456) 联系人:王楠 电话:022-59812345-6302 传真:022-59812389 电子邮箱:zyhj@vip.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河北省海洋环保法规的要求,以海洋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7、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