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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梅河口市)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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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儿-328101 发表于 2013-11-2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受梅河口市开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承担了《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梅河口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项目建成后将新建16个住宅小区,拟建住宅小区建设地点分别如下表:
序号
安置住房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1
柳溪园棚户区
梅河大街西侧(公安局旁)
2
解放花园棚户区
梅河大街东侧,渤海路北侧,青海路南侧
3
中心花园棚户区
东至站前路,西至朝阳路,南至山城大街,北至重庆街
4
长白山住宅小区棚户区
梅河大街西侧,长白山建材城北侧,铁路线以东
5
铁路材料厂危房改造
梅河大街以东,市邮政局以北,泰昌街以西,百纺站铁路专用线以南
6
民乐家园棚户区
民安路与祥民路交汇处(铁北加油站北侧)
7
正大饲料后侧棚户区
东至建国路,西至民安路,南至天河街,北至正大饮料
8
铁北四合社区北侧棚户区
东至昆明小区,西至恒益德医药仓储,南至惠国路,北至金泉药业
9
福兴家园棚户区
梅河大街东侧,普阳路北侧
10
福民百里花后侧棚户区
河堤路以北,通梅一级路西侧,国道202南侧
11
华阳路西侧棚户区
南至民俗村,西至西侧规划路,北至华阳路
12
铁北四合社区北侧D级城市危房
东至昆明小区,西至恒益德医药仓储,南至惠国路,北至金泉药业
13
爱民路东侧D级城市危房
东至铁路机务段,西至爱民路,南至铁北桥洞,北至铁路三角线
14
红梅人家住宅小区
红梅一路以东,水渠北路以南,与华阳盛世小区隔红梅一路相对。
15
华阳盛世住宅小区
红梅路与红梅一路之间,北侧为规划一路,南侧与红梅小区毗邻。
16
正大饲料后侧
民安路北侧,天河街西侧
2、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改造19个地块,包括16个城市棚户区(含D级城市危房)及3个国有工矿棚户区(含塌陷棚户区),其中3个地块为货币安置。拆迁户数5347户,拆迁面积34.94m2。新建安置房套数5347套,其中房屋安置户数4608户,货币安置户数739户。项目建成后新建16个住宅小区及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总建设用地面积22.10m2,规划总建筑面积36.78万㎡(其中房屋安置建筑面积31.03万㎡,货币安置建筑面积5.75万㎡)。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
建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室外临时旱厕内,定期雇佣环卫部门清抽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
2)废气
施工期TSP影响较严重,采取洒水、遮盖及大风天停止施工等防尘措施,粉尘及扬尘影响和污染程度会明显减轻,实践证明,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后,一般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要求禁止夜间施工,建议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4)固废物
本项目在工程建设中将产生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水土流失
施工过程存在挖方的现象,将扰动土壤,增加土地的裸露面积,引起水土流失,通过采取绿化工程等措施,做好雨季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流失量降至最低。同时,施工场地设点应在使用前就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项目建成后将在小区内进行绿化,将大大减少水土流失。
2、营运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除拟建红梅人家及华阳盛世住宅小区外,其他拟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均排入下水管网,进入拟建项目区域内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内河流,对地表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拟建红梅人家及华阳盛世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拟定期用环保吸污车运往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辉发河,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冬季采暖均依托于集中供热,不新建锅炉,无锅炉烟气排出。主要废气为厨房油烟及汽车尾气。各用户居民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楼内统一排烟道排至顶楼,再经高出楼顶0.8m的排烟道排入大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较少,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十分有限,因此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等,其声压值为60—90dB(A)之间,拟采用环保型低噪设备,经设隔音间、加减震垫等降噪减振措施及距离衰减后,水泵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可达标排放。
4)固废物
固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评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梅河口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会对周围地区的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经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相应的环境标准要求,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在建设单位积极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方面来看,本项目是合理可行的。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31111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2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制度。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评价;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主要为工程所在地周围的居民;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民众随机抽查。
3)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以及措施要点;
环境影响报告书将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河口市开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人: 王海威
    址:梅河口市银河大街2180
联系电话:13843509877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
人:伏亚萍
    话:01062875087
八、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收信单位:梅河口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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