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建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龙建材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长顺县金龙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长顺县凯佐乡洞口村牛安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顺县凯佐乡洞口村牛安营,总投资2亿元。项目年产碎石3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160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60万吨,加气混凝土30万方。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办公楼、生活区和员工宿舍、仓库和厂区绿化、通道和消防通道。主要设备为2吨一拖二中频电炉2台,采用电作为能源;其他设备还有切割机、清砂机、打磨机和迪砂生产线、高压无气喷涂生产线、静电粉末喷涂生产线等。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施工期间工程汽车排放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土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多余的土、石、沙、砖和水泥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 (1)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开采过程中的表土剥物离等。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围栏、围网,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 (2)废水:基坑废水和砂浆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间挖填方平衡。 (4)噪声: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严格遵守关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确保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规定标准噪声限值。 2、营运期 (1)废气:采用喷淋除尘等除尘方式除尘。 (2)废水: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粪便水排入旱厕,不外排。 (3)固体废物:开采过程中产生的表土剥离物用于绿化和土地复垦等。 (4)噪声:设备噪声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使噪声达到《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所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邵工 电话:13985158111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路1号 2、建设单位:长顺县金龙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斌,联系电话: 13984828256。 公示发布单位:长顺县金龙建材有限公司 示发布时间:2013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