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景西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代农业机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 龙江县景西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代农业机械制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龙江县景星镇 本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厂房、库房、产品展示厅、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总面积24116.2平方米,购置安装压力机、数控车床、数控剪板机、数控冲床、数控联合冲剪机、数控等离子机床及附属配套设备等主要生产设备336台(套)。年产5TY系列玉米脱粒机5500台,其中玉米脱粒机5000台、自走式玉米脱粒机500台。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焊接烟尘和有机废气。 ①焊接烟尘 车间内焊接工序设置集气罩及焊接烟尘除尘器,将焊接烟尘收集后进行处理,粉尘净化效率达到90%以上,经净化后的烟尘先在车间内扩散,然后通过车间屋顶安装的风机排放到车间外。车间内电焊烟尘总尘浓度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 )中的标准限值4mg/m3。 ②有机废气 本项目喷漆在密闭的喷漆室进行,喷涂房内配有风机,风量为3万m3/h,车间内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以3次/h计,则烤漆房内二甲苯最大排放速率为0.11kg/h,最高排放浓度为3.67mg/m3。通过采取无泵式水帘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过滤系统对非甲烷总烃的过滤效率达70%以上,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则二甲苯排放浓度为1.10mg/m3、排放速率0.033kg/h。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1-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 项目营运后没有生产用水的产生和排放,只有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固废 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废钢材、包装废料、漆渣、废油漆桶、含油污手套和废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钢材和包装废料由废品收购站统一回收。漆渣、废油漆桶、含油污手套和废抹布为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四)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剪板机、压力机、钻床、焊机、喷涂设备、风机等设备。在采取了必要的降噪措施后,本项目的运营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环保要求,符合发展规划要求。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具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项目的建设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规划。因此,在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齐齐哈尔大学 联系人:厉悦 联系方式:0452-2742570 E-mail:liyuere@126.com 建设单位:龙江县景西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齐齐哈尔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