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病死畜禽集中处置焚烧炉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受公主岭市天一环卫有限公司的委托,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公主岭市病死畜禽集中处置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病死畜禽集中处置焚烧炉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92平方米,新上焚烧炉设备两台套,年处理量900吨。项目总投资为185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为100万元,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解决。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公主岭市天一环卫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公主岭市黑林子镇高台子村11屯 联系人: 李利克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 单位名称: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888号 联系人: 李宏伟 邮编:130021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一)施工期 1. 噪声 施工期存在因运行各种器械、设备以及各项施工操作环节产生的施工噪声等会影响沿线居民的日常生活等。 2. 空气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的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 3. 水环境 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染;建筑材料、道路建设过程中施工材料散落,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的污染。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垃圾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由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营运期 1.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引风机等设备噪声,其声压级为70-100dB(A)。 2. 环境空气 燃烧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量为:氮氧化物15.502t/a、二氧化硫2.29t/a和烟尘0.00945t/a;排放速率为:氮氧化物2.93kg/h、二氧化硫0.432kg/h和烟尘0.00178kg/h,排放浓度为:氮氧化物244mg/m3、二氧化硫36mg/m3和烟尘0.148mg/m3,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规定的烟尘80 mg/m3、二氧化硫300 mg/m3、氮氧化物500 mg/m3限值的要求,处理后的尾气经30m高烟囱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 水污染源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36 t/d(110.88t/a),冷却循环水部分排出,其余部分回用,排出水量为3t/d(990t/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4.2t/a)、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烟尘(0.18t/a)、废弃活性炭(0.02t/a)和燃烧剩余物(3.8t/a)。 五、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 1.噪声 建议施工单位车辆运输尽量减少鸣笛,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空气污染 应采取施工场地洒水及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施工道路应加强养护管理,保持路面平整,砂石土路应经常撒水,防止扬尘对植被和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 3. 水环境 应对施工营地进行严格监控,防治污染。 4、固体废物 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理。 (二)营运期 1.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引风机等设备噪声,其声压级为70-100dB(A)。本项目拟采用国家推荐使用的低噪声设备,并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不同的防噪减振措施。如密闭厂房,加设隔音门窗,进排气口加设消音接头,压力机采用减震基础和柔性接头等,以减少震动对建筑物和管路系统的影响,并加强厂区的绿化等,通过以上措施,使厂区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2.环境空气 运营期产生的焚烧炉烟气经焚烧设备自带除尘、除酸等装置的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水污染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循环冷却水用于厂区绿化洒水。对区域地表水体水质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理;收集的烟尘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燃烧剩余物需检验,本项目将燃烧剩余物送检,检验合格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不合格焚烧剩余物和废弃活性炭一起送至蓝天固废处理中心。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主岭市城市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达标,可满足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指公主岭市高台子村附近的村民,尤其是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村民,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是否赞同新建该项目? (2) 对本项目拟采取减缓工程队环境的影响的态度? (3)改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方面是什么? (4)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 (5)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你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6)对本项目搞好环保工作的要求与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九、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在 http://www.eiafans.com/上查阅。查阅报告书简本日期自发布此公示起十个工作日内。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起始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2013年12月16日,十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公主岭市天一环卫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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