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霞洞镇永乐黄岭头岭矿区建筑用混合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需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霞洞镇永乐黄岭头岭矿区建筑用混合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茂名市中天矿产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霞洞镇永乐村黄岭头岭矿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电白县霞洞镇永乐村黄岭头岭矿区,黄岭头岭矿区处于电白县县城25°方向,直距约28km,隶属茂名市电白县霞洞镇管辖。拟设置采矿权范围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8′52″,北纬21°47′32″。该矿山设计利用矿石储量为248.98万m3,确定的开采储量为233.47万m3,矿产资源利用率为94%,年产量确定为15万m³。采矿工艺为山坡露天台阶式开采,运输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 二、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开发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结合开发过程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以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噪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评价为重点,同时提出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3、具体工作内容: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开发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实施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做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在项目选址范围附近张贴公告。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区域所在地公众对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拟采用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网站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3年12月3日-12月16日)。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市中天矿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亚成 联系方式:13709642888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沙琅镇新街(陈阡儒儒房屋) 环评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生 联系方式:0731-85778596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华翼府A座11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