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山盛实业有限公司“甘孜县呷拉金矿废渣回收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广泛收集、了解广大公众对四川山盛实业有限公司“甘孜县呷拉金矿废渣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本项目建设单位特发此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甘孜县呷拉金矿废渣回收利用项目 (2)工程概要:本项目位于甘孜县呷拉乡亚龙村,拟用地约63.38亩,拟建800t/d原矿处理能力的选矿生产线1条,同时修建800t/d处理能力湿法冶金生产线1条。主要包括生产厂房、配件库房、办公楼、浓缩池、变电房、回收水池、设备基础、碎矿仓及道路及其配套生产生活设施等,并配套给水排水工程及动力线路敷设,厂区绿化、停车场及道路建设;环保、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生产黄金290.4kg,同时年产锑精矿4284t。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四川山盛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唐总 联系电话:13990467776 通讯地址:甘孜县呷拉乡亚龙村 邮 编:626700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宁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24号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⑤公众意见调查(包括专家咨询会);⑥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①施工单位工程现场踏勘;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敏感点调查;③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现状监测;④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对拟建项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在此共进行两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公众可在公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电子邮件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