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草色撩人 于 2013-12-4 11:35 编辑
晴隆县兴鑫煤矿45万t/a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我单位正在筹建晴隆县兴鑫煤矿45万t/a改建项目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拟建项目相关信息,以进一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建设中去,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兴鑫煤矿位于贵州省晴隆县碧痕镇水碓河~新寨一带,隶属晴隆县碧痕镇管辖。矿区范围:东经:105°04′00″~105°04′39″,北纬:25°40′01″~25°42′18″。矿区呈南北展布的不规则五边形状,长约4.2km,宽约1.09km,面积为3.9784 km2,开采标高为+1400~+750m。该矿设计可采储量为2474.1万t,服务年限40.7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晴隆县兴鑫煤矿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1587039777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516611527 传真:0851-661152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办理委托手续--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签订环评合同--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开展评价工作-- 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编制大纲及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专家评审--主持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我们此次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由于该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好的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工程设计中。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和传真,参与到晴隆县兴鑫煤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七)公示截止日期 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9日截止。
晴隆县兴鑫煤矿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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