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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榴茗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庄园”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胜榴茗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庄园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永胜榴茗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永胜县三川镇坝箐河阳光农场。 项目概况:项目新增土地5亩。新建办公楼一幢、标准化厂房二幢,购买加工设备74台(套)。项目实施后年产葡萄酒100吨,新增销售收入1100万元。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加工鲜葡萄280吨。产品方案:(1)12﹪vol普装葡萄酒80t/a,(2) 50﹪vol精装葡萄酒20t/a。 二、项目的综合论证
(1)产业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是农业产业化项目,属农产品深加工,属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明确鼓励发展的产业。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拟建工程区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水环境尚有环境容量,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拟建工程建成投产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区域环境仍可保持现有功能水平。 三、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环评对该项目地区的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现状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的要求。 四、项目采取的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扬尘、噪声、建筑弃渣及施工废水等,影响空气、声、地表水及生态环境。本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的管理,提出了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2)运营期采取的污染控制可减缓措施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生产过程中基本无废气排放。 水污染控制措施: 生产废水经坝塘稳定后用于该公司葡萄种植园浇灌。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产噪设备主要是榨汁机、粉碎机等设备,噪声排放对外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范围不大。周围无居民居住,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固废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渣主要有果梗、皮渣和酒泥等,统一堆放发酵后回用于种植园施肥。 五、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结论 生产废水经坝塘稳定后用于该公司葡萄种植园浇灌,不外排。对评价区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预测结论 本工程不产生废气。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产噪设备主要是榨汁机、粉碎机等设备,噪声排放对外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范围不大。周围无居民居住,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渣主要有果梗、皮渣和酒泥等,统一堆放发酵后回用于种植园施肥,不外排。 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六、评价总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因此,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在拟选地建设是可行的。 本次公示的时间从2013年12月7日到2013年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写信、发邮件或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永胜榴茗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正平 联系方式:1398885310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师
联系方式:13888491192 0871-6316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