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康南(理塘县)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广泛收集、了解广大公众对理塘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康南(理塘县)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本项目建设单位特发此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1、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康南(理塘县)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2)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1333m2,总建筑面积为16400m2。其中粮油批发市场1800m2,副食品批发市场4200m2,小商品百货、服装批发市场1500m2,农副土特产品交易市场600m2,物流配送中心3800m2,仓储区4500m2,办公楼300m2以及相关的辅助配套设施。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理塘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总 联系电话:13990464929 通讯地址:理塘县高城镇团结路北段9号 邮编:624300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60号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⑤公众意见调查(包括专家咨询会);⑥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①施工单位工程现场踏勘;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敏感点调查;③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现状监测;④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对拟建项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在此共进行两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公众可在公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电子邮件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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