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庄旧城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李家庄旧城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宝高速(咸阳出口收费站)以南、同文路以西、同德路以东、规划中的永平路以北区域。 建设单位:陕西金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04234.68m2(其中含安置区6幢住宅、公寓楼和一所小学,规划用地面积48433.9 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982600 m2(安置区215670.0 m2),地上建筑面积815130 m2(安置区193460.0m2),包括住宅653680m2(安置区130470.0m2),公寓89730 m2(安置区40300.0 m2),商业及配套58970 m2(安置区13140.0 m2),幼儿园1所3200 m2,24班小学1所9550 m2。本项目计划2013年12月开工,预计2019年底全部建成使用。 项目建设单位于2013年11月委托长安大学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装修油漆废气;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 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影响; 生态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平整场地将破坏地表植被与土壤结构,弃土渣堆易引起扬尘污染,遇暴雨季节,将会导致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预计日产生量为3501.2m3/d,全年产生量为127.8万m3/a,采用雨污分流方式排放,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咸阳市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渭河;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居民生活、小学和幼儿园餐饮油烟,地下车库尾气和车流废气、垃圾收集点和公厕废气;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预计产生量为8735.1t/a,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市政垃圾处理厂处置。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废油脂应当按照相关要求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或者排入下水管道;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为生活类噪声以及公共场所噪声,生活类噪声来源于社区内部邻里人声喧哗、夏季家用空调室外机运行产生的噪声等,公共场所噪声包括商业服务等场所流动人员所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影响:项目建成后总占地面积204234.68m2,其中以永久性占地为主,拟建场地四周皆为已建或规划的城市次干道,其生态影响范围局限在项目区内部的生态系统。 日照影响:由项目的日照分析图可知,住宅楼全部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幼儿园满足冬至日不小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选择安装节水型洁具,从源头减少排污量。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小区幼儿园和小学食堂餐饮废水设置油水分离器进行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咸阳市南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渭河。 废气:该项目地下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通过强制排风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小区冬季采暖实行城市集中供热,不产生锅炉供热废气。住宅生活炉灶、小学和幼儿园食堂炉灶燃用清洁燃料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由各住户自行安装抽油烟机将油烟通过住宅楼预留的排烟竖井从楼顶排放。本评价要求对小学和幼儿园炉灶设置效率≥85%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设垃圾收集点3处,小区的垃圾袋装处理后,集中于垃圾收集站,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市政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小学和幼儿园食堂产生的废油脂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并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或者排入下水管道。对化粪池定期清掏污物,应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环保和市容环卫等部门要求,统一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噪声: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坡道部位应加筑隔声防护墙和隔声罩,并应在出入口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志,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轰鸣;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设备布置在地下室内,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冷却塔选型时应选择低噪声的环保型设备,选址布设在远离居民楼的屋顶一侧;由专业单位开展降噪设计,确保场界噪声达标。为了减缓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临近北侧规划路的1#、2#、3#、4#、5#,临近南侧永平路的17#、18#、19#、20#、24#、26#、28#、30#住宅楼临路一侧的房间以及北侧小学教学楼临路一侧教室安装双层隔声玻璃窗,减轻外部交通噪声影响,保护居住和学习环境。 生态影响:工程建成后,随着规划小区生态恢复,以及对小区四周、内外空地和道路两侧环境绿化措施实施,项目规划绿化面积81694.0m2,绿化率35.3%,项目占地的生态影响可得到一定补偿。 日照及高层建筑影响:小区内住宅建筑、小学及幼儿园均满足日照标准要求。对位于高层北侧日照障碍区的道路,应加强下雪后的清扫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积雪对住户及行驶车辆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的总体规划要求; 2、污染防治对策:经过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4、公众参与结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也提出希望建设过程中注意防止扬尘、噪声污染,建议项目区域加强绿化、美化环境。 五、总结论 本项目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的总体规划要求。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在采取环评报告和主管部门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可行。 六、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金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29-33679649 (2)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长安大学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8066552259 电子邮件:CHDhuanping@163.com 七、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的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在此期间,单位或个人可登陆网站或与环评单位联系,以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成果。此外,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您的意见或建议,也可在下阶段现场走访调查期间向调查人员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您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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