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祥东路、合心东路、大元东路市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1 项目概况 1)道路技术参数 本项目拟建于长沙县空港城规划区内,属规划区配套道路,位于黄花镇大路村、大岭村及黄龙村等,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道路主要技术参数详见下表。 项目道路主要技术参数一览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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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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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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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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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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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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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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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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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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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祥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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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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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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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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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峰大道~莲湖塘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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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4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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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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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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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心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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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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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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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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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峰大道~莲湖塘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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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4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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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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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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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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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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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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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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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峰大道~莲湖塘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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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8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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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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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公交专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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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横断面布置 天祥东路横断面布置:3m人非道+14m机动车道+3m人非道=20m; 大元东路横断面布置:2.5m人行道+17m车行道+7m中央分隔带+17m车行道+2.5m人行道=46m; 合心东路横断面布置:2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5m绿化隔离带+14m机动车道+1.5m绿化隔离带+2.5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26m。 3)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30991.46万元,其中天祥东路投资8818.34万元,合心东路投资8702.10万元,大元东路投资13471.02万元。 2 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 2.1 污染源分析 2.1.1施工期 1)水污染源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含油污水,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无施工生活废水产生。 项目施工以机械化施工为主,预计将有各种施工机械40台套,设备故障需及时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油(液压油、润滑油、燃料油)经雨水冲刷流入附近水体,影响地表水环境。 2)废气污染源 (1)TSP TSP主要污染环节为施工车辆进出产生的道路扬尘,其次为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等作业操作及建筑物拆除产生的扬尘。 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中,运输材料的车辆引起的扬尘影响最大、时间较长,其影响程度因施工场地内路面破坏、泥土裸露而加重,一般扬尘量与汽车速度、汽车重量、道路表面积尘量成比例关系,据有关方面的研究,当汽车运送土方时,行车道路两侧的扬尘短期浓度可达8~10mg/m3,超过空气质量三级标准。但是,道路扬尘浓度随距离增加迅速下降,扬尘下风向200米处的浓度几乎接近上风向对照点的浓度。据对同类工程的比较分析,由于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对项目施工场地附近的居民,特别是第一排房屋的居民,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粉尘污染。 建筑物拆迁、路面施工、干燥地表的开挖、钻孔等也将产生粉尘。施工期间,原植被被破坏后,地表裸露,水分蒸发,地表土层形成干松颗粒,使得地表松散,在风力较大或是回填土方时,会产生粉尘污染,对区域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 项目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不设混凝土拌合站,因此,项目施工不产生混凝土拌合扬尘。 (2)沥青烟 项目沥青采用商品沥青,直接从沥青加工厂拖运至施工场地直接铺设,不在施工现场设沥青拌和站。项目沥青烟主要产生于沥青路面铺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的沥青烟气。沥青烟气中主要有毒有害物质是THC、TSP和BaP,对空气将造成一定的污染,对操作人员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伤害。 (3)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的尾气 施工过程中各种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在燃烧汽油、柴油时排放的尾气含有THC、颗粒物、CO、NOX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后会对施工现场产生一定影响。根据相关资料统计,一般大型工程车辆污染物排放量为CO 5.25g/辆· km、HC 2.08g/辆· km、NO2 10.44g/辆·km。 3)施工机械噪声源强 项目施工期间,需要使用较多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中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等,运输车辆包括各种卡车、自卸车等。这些机械设备运行时会辐射较强烈的噪声,对附近的声环境敏感点的正常生产、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居民住宅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长沙县渣土部门指定地点堆置处理。 5)生态破坏 项目施工过程中将对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灌溉水田、池塘、宅基地等表土进行剥离,破坏沿线土地利用结构,影响局部水文条件,加剧区域水土流失。 在项目建设期,工程建设基面的开挖与填筑、绿化用地的平整等一系列开发建设活动,对地表植被及土壤环境造成直接与间接损害,原有地形地貌及植被受到较大程度的扰动和损坏,使得地表裸露面增多,在一定的外力条件下,将可能产生比原有强度大的水土流失;同时开挖的大量土石方临时裸露堆置,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在运行初期,虽然主体工程设计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基本实施,各种施工活动基本停止,水土流失得到一定的控制,但是其水土保持功能没有完全发挥,仍会有一定的水土流失。 2.1.2营运期 1)水污染源 运营期水污染主要有: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径流污水;装载有毒有害危险品的车辆因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危险品在运输中落入水体或泄漏、洒落后进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路面径流污染物主要是悬浮物、石油类和有机物,其污染物浓度受降雨强度、车流量、车辆类型、灰尘沉降量和前期干旱时间等因素影响,因此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国内一些公路的监测试验结果也相差甚远。降雨初期到形成路面径流的30分钟内,雨水中的悬浮物和石油类物质的浓度比较高,30分钟以后其浓度随降雨历时的延长下降较快,雨水中SS、BOD5和石油类随降雨历时的延长下降速度稍慢,pH值相对较稳定,降雨历时40分钟后,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 2)大气污染源 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汽车尾气(主要为CO、THC、NOX)将成为影响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汽车尾气污染物可模拟为一条连续排放的线性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小与交通量的大小密切相关,同时又取决于车辆类型和运行状况。 3)噪声污染源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主要由发动机噪声、冷却系统噪声、排气噪声、车体振动噪声、传动机械噪声、制动机械噪声等组成,其中发动机噪声是主要的噪声源。交通噪声的大小与车速、车流量、机动车类型、道路结构、道路表面覆盖物、道路两侧建筑物、地形等多因素有关。 2.2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设计期保护措施 (1)进一步调研沿线出行通道和居民出行规律,进一步优化调整通道位置、高度的设计,防止通道积水、尽可能地满足沿线群众正常出行和生产的要求。 (2)在对沿线基础设施和资源进一步深化调研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减少对现有道路、排水系统和电网等基础设施的干扰问题。 2)施工期环保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教育提高施工人员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少占耕地,保护土地资源;加强绿化建设,尽快恢复植被;强化水土保持措施,分区防治,减少水土流失。 (2)社会环境保护措施:合法拆迁,按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补偿;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施工警示牌提醒车辆限时单行并加强通行车辆的管理等;及时恢复受影响的农业基础设施。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科学选址、妥善保管物料等,在居住人口密集的路段必要时设置施工围挡。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严格执行长沙市关于扬尘污染控制的有关规定。 (4)水环境保护措施:科学施工、加强管理;对施工期污水进行处理等。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控制施工时断、施工方法,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减小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定期洒水降尘,围档作业,严格施工,控制扬尘污染,减小施工灰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6)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本项目路段当路堤边坡高度不超过4m时,边坡防护采用植草或铺草皮、三维网植草等合理的型式。当路堤边坡高度超过4m时,边坡防护进行植草或铺草皮、三维网植草、拱架防护、菱形格网防护、六菱形砼预制块防护等多方案比较,在选择合理型式的同时,力求自然、美观、多样化,并与沿线的自然景观协调。为防止路堤路段在修筑过程中的土壤随降雨流入农田,防治路堤边坡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在路堤外侧设临时挡渣坎,挡渣坎采用编织袋装粘土垒筑,高度为0.8m,宽度为1.0m。路堤路段坡脚护坡道外设置碟形排水沟;施工道路设计采用碎石路硬化。 3)营运期环保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通过定向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预防和减缓苗木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降低道路绿化养护成本。 (2)交通噪声的防治措施:由于各敏感点超标值较低,本评价主要考虑采用禁止鸣笛、设置绿化林带的降噪措施。绿化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最大限度降噪,具体实施费用由本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道路营运后,将改变道路两侧声环境功能,交通噪声影响大,根据交通噪声断面预测结果,建议以远期2类区夜间噪声达标距离为控制距离,道路两侧红线外30m内禁止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建筑物。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道路路基边坡、边沟外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逐步实施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运输车辆上路通行,控制汽车尾气排放总量。 3 环境影响分析 3.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社会环境影响 (1)本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区域交通路网结构,提高道路服务水平,节省交通成本,同时也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居民生活水平。 (2)项目建设将占用部分沿线的水田、旱地、菜地及村民宅基地,在短期内因农业资源较少、产业结构调整及投资回报期的制约因素,影响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但从长远来看,项目的建设可提高居民收入。 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项目建设需征用永久占地26.54hm2,拆迁建筑23户。项目将采取货币补偿和分散安置方式进行拆迁补偿,长沙县拆迁安置部门将按照相应的征地及拆迁补偿政策给予补偿,补偿费用将实行专款专用,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补偿。 (2)项目永久占地在短期内降低了区域沿线村民的人均耕地面积,对农业生产有一定的影响,将通过货币补贴和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后,这种影响将逐步消失。项目占地使土壤养分中有机质、全氮、速效磷、速效钾造成损失,项目将通过对表土收集用于绿化及复垦,可减小这种损失。 (3)项目建设将对沿线的水田、旱地作物和植物产生破坏,通过绿化措施可得到一定的补偿。 (4)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对沿线动物的生活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不会改变其种群结构,其种群数量也不会因项目的建设而受到大的影响。 (5)项目表土堆置区在短时间内会对区域城市景观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也会产生水土流失,在建设单位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和强化管理后,可减缓这种影响。 上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项目施工期的结束,道路配套的景观美化工程将逐步建成,施工期的不利影响将得以弥补,使其与周边自然景观协调一致。 3)环境空气影响 (1)道路施工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扬尘污染,主要起尘点为施工现场、堆场等。施工单位需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道路和运输材料道路洒水,及时清扫地面,对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遮盖,路基填筑时及时洒水,减小其不利影响。 (2)本项目将铺设沥青路面,沥青从加工场直接托运至现场,项目施工区不设置沥青拌合站,减小沥青烟的产生及其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4)施工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在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施工机械的辐射噪声及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往往具有噪声强、突发性等特点,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往往产生较大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高噪声设备隔声屏障,可大大降低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尽管施工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 5)施工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桥梁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因此,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生产废水。施工生产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和少量的石油类,经施工场地设置的隔油池、沉砂池处理后排入临近沟渠。 总的来说,施工现场对区域内水域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这些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但若施工时管理不当,对局部区域的影响程度是较重的,因此,在施工期,必须加强环境管理,尽可能减少油污及物料的流失量,减轻对区域内水域的污染程度,从而有效地减轻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和人群的生活环境的影响。 3.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道路建成通车后,随着交通量的增加,交通噪声增大,随着距离的增远,交通噪声逐渐减小,对环境的影响减小。 各敏感点中,近、中期均无噪声超标现象;远期敏感点存在超标现象,最大超标值为0.5dB(A)。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投入营运后根据类比预测,项目拟建地区域NO2本底值较低,在项目运营中远期车流量增加的情况下,道路两侧的NO2浓度在一般气象条件下,也不会超过相应标准。 3)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源于路面雨水径流对沿线水体的影响。根据同类工程类比调查及有关资料表明,项目营运期路面径流污染物对沿线水环境影响不大。 4)风险分析 项目营运过程中的风险事故,主要是对附近水体的影响,包括化学危险品运输过程中的泄露、落水,将造成水体水质的严重污染。 在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下,风险事故可以得到有效预防。当出现事故时,根据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减缓。 5)水土保持 项目区域内水土保持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和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充足,可满足项目区域内水土流失防治的要求。在该区域内实施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到位后,各项防治目标均能达到防治目标要求,能取得较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环保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涉及的天祥东路、大元东路以及合心东路的建设响应了长沙空港城的整体规划要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整个片区开发的第一步,是满足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知识型产业高地生态城市的基础条件。项目建设符合星沙新城、长沙县空港城规划。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区域路网,提高运输效率,是解决长沙空港城交通需求的需要,对完善区域路网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间对沿线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减缓和保护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程度。因此,从环保的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本项目的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以及合理的补充信息。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731-84079166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姓名:刘总 电话:13875941868 7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日期 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书面信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及看法。 起止日期: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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