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叁骨 于 2013-12-13 09:06 编辑
南阳市国磊石业有限公司南召县皇后分水岭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国磊石业有限公司南召县皇后分水岭花岗岩矿项目 2.建设单位:南阳市国磊石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南召县皇后乡分水岭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概要:南召县皇后分水岭花岗岩矿区位于南召县皇后乡分水岭村,矿区拐点地理坐标为:1、X=3714027.119,Y=38387351.617;2、X=3714015.522,Y=38387751.318;3、X=3713523.019,Y=38387487.021;X=3713533.216,Y=38387137.219,开采深度由+219米至+282米标高,矿区面积约0.187平方公里。根据项目资源储量报告,本项目矿区内(333)资源矿石量26.52万立方米,荒料量9.28万立方米。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利用荒料量为6.50万m3,可采储量为6.17万m3。矿山为露天开采,工程总投资为140万元,生产规模为1万m3/年,矿山服务年限约为7年。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①工业场地土地平整,建筑材料运输、装卸,矿山道路的修建和维护,清理废土石等引发的粉尘,采区在大风气象条件下的风蚀扬尘;汽车运输时道路地面产生的扬尘;②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③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④施工期多余弃方;⑤地表剥离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 营运期的环境影响:①石料开采时包括爆破、剥采产生的粉尘;凿岩钻孔产生的粉尘;爆破产生的有害气体;排土场、废石场等固定污染源的风蚀扬尘;②生产废水和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③钻孔、爆破和切割等产生噪声污染;④矿山剥离物及生活垃圾;⑤生态影响。 闭矿期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于资源枯竭造成的社会环境方面。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废气:施工过程使用的细颗粒散装材料,储存在库房内或密闭存放,运输时防止漏洒和飞扬;物料运输车辆限速,不得超载;缩短施工期,尽早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季节施工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废水:对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简易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工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注意保养,维持其最低噪声水平;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高噪声设备严禁夜间作业;对机械操作人员采用轮岗制,减少工人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并要求佩戴防护耳塞;物料运输车辆安排在白天进出,禁止夜间运输,防止对附近村民造成影响。 固废、生态:将剥离的表土堆存于排土场,废土石尽量用于填方,避开雨季和汛期,并且在施工完成时及时做好恢复和补偿工作,加强绿化,尽可能的减少水土流失。 其他:制订施工期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2.营运期 废气:对钻孔粉尘(本项目采用和盛潜孔钻机穿孔机,工作时钻孔较深且钻孔较小),在钻孔工作时周围环境进行喷雾抑尘,钻孔外周围的粉尘浓度小于120mg/N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对爆破的产尘量,主要采用合理布置炮孔,正确选用爆破参数,加强装药和填塞作业的管理,以降低爆破中的产尘量。对剥采过程的产尘量,主要采用加强矿山洒水降尘等措施。对汽车运输产生的粉尘,可采取路面修整及道路绿化、道路洒水、车辆限速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废水:对粗加工车间切片锯冷却水,在粗加工车间周围设废水收集渠,工业场地南侧设二级沉淀池,沉淀池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开山锯冷却水,在采矿工作区域地势较低处设临时沉淀水池,收集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进出车辆冲洗水,在车辆出入场区口设置沉淀池,沉淀后水可用于道路降尘,减少场区洒水抑尘用水量。对员工的洗漱、洗手等生活污水,经过沉淀后用于矿区内部和矿运道路的降尘、洒水,不外排。场地内设旱厕,定期由附近农民清淘作为农家肥,不外排。 噪声:对凿岩钻孔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空压机,在进出口设消声器、风管外包隔声材料。对开山锯和切片锯,设基础减震,作业时间控制在7:00~19:00。对运输车辆,应减速禁鸣,减轻对沿途村庄的噪声干扰。 固体废弃物:废渣石运矿废矿石堆场,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生态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本工程针对营运情况应采用不同的水土保持措施。采取的水保措施有种植草皮、截植树苗、修建排水沟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将大大减少矿山开采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对环境影响较小。 3. 闭矿期 根据生态整治规划及矿山开采设计初期制定生态恢复方案,营运过程中将采取边开采边治理措施,确保土地复垦规划、水土保持工程和生物措施的逐步实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总体规划。本项目在方案拟定时充分考虑了经济、环保和技术可行的原则,做到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在项目的施工期、营运期和闭矿期,分别根据评价所提供的建议和要求,针对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等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将可有效控制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综合考虑,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您是否知道本项目的建设? 2.您对本地区环境情况满意程度? 3.项目施工期何种对您影响最大? 4.项目生产期何种对您影响最大? 5.您建议采用何种措施减轻生态环境影响? 6.建设该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7.建设该项目对您的就业机会有何影响? 8.是否同意建设该项目? 9.您对建设该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具体要求、建议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渠道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发到以下地址: (1)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阳市国磊石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8625616655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0371-69118779 通讯地址:紫荆山路东大街交叉口福华大厦B座10楼C室 邮编:450000
各位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意见,将公众参与切实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意见的时间2013年12月13日~2013年12月26日
南阳市国磊石业有限公司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3-12-13
南召皇后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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