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县浮洋镇丰益工艺制品厂印制线路板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要求,进行潮安县浮洋镇丰益工艺制品厂印制线路板加工项目的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含环评简本),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潮安县浮洋镇丰益工艺制品厂印制线路板加工项目 项目建设概要: 潮安县浮洋镇丰益工艺制品厂印制线路板加工项目位于潮安县浮洋镇三胜管理区陈厝村路大排一片至二片,由潮安县浮洋镇丰益工艺制品厂投资1000万元承建,该厂主要从事单双面PCB印制线路板的加工生产,年生产单双面PCB印制线路板合计40万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不需新建厂房,因此无建筑施工期影响,本项目的施工期影响主要是项目整改过程产生一定的噪声,但由于整改过程是短暂的,且源强很小,因此,影响不大。 (2)运营期: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酸雾废气等;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铜等)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氨氮和动植物油);产生固体废物有蚀刻废液、洗网水、废油墨、废油墨桶、废丝网、废抹布、废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风险:火灾、废气和废水事故排放引起的污染事故等。 三、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2)运营期: ①设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②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酸雾废气经喷淋塔处理达标后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③蚀刻废液、洗网水、废油墨、废丝网、废抹布、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废贮存区的防腐防渗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废包装纸箱和废胶带外卖给收购单位;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④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⑤科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设专门危废品储存仓库,四周设置环形事故沟,连接事故废水收集池,一旦发生泄漏事故通过事故沟收集废水/液,并配置砂土箱和适当的空容器、工具,以便在发生事故时收集泄漏物料 ,加强危化品运输、装卸、使用管理;设置废水事故应急池,厂区内排放口设置截断阀门,发生泄漏时关闭以截断污染物外排途径,及时处理废水处理站故障,当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时企业应临时停产直到废水处理站能正常运行;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巡查和维修,防止废气事故性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时应及时修复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 潮安县浮洋镇丰益工艺制品厂印制线路板加工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厂区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建设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在采取污染防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 报告书简本公示网站:环评爱好者网站(http://search.eiafans.com)。 若需索取补充信息,可联系环评单位索取。 本次公告时间期:从自2013年12月16日起至2013年12月27日止。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2、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态度; 3、对项目在经济方面的影响的看法和态度;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在环评文件中采纳落实。 八、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潮安县浮洋镇丰益工艺制品厂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县浮洋镇三胜管理区 电 话:0768-5224381 传真: 0768-5224391 联系人:陈俊荣 评价机构: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110号)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路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1124 电 话:020-38986003 传真:020-38986333 电子邮箱:gztianfayuan@163.com 联系人:陈工 潮安县浮洋镇丰益工艺制品厂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