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县农畜产品加工基地暨生物土壤修复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甘孜县农畜产品加工基地暨生物土壤修复剂项目工程总投资5500万元,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17.893亩,建筑面积共23304.82m2。项目由有机食品厂、集中畜牧加工厂、生物土壤修复剂厂组成。集中畜牧加工厂年屠宰生猪7500头(90kg/头计)、牦牛3000头(350kg/头计),有机食品厂年产有机青稞麦苗粉100t,生物土壤修复剂厂年产土壤修复剂6000t。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孜汇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宇汉 联系电话:138820161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岳 联系方式:1354117511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调查测试和报告书编制三个阶段,各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准备阶段 进行工程区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对工程特性和主要环境影响进行初步分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拟定评价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初步确定主要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和评价参数,识别公众所关心的本项目实施的主要环境问题。 2、调查测试阶段 对主要环境影响和相应的评价因子进行详细的现状复核、补充调查和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工程分析和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工程地区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和咨询工作,明确减缓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的对策措施,了解公众对项目的支持程度,并将公众意见反馈给主体工程设计部分。 3、报告书编制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监测计划,进行环保投资估算和损益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工程特点,并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初拟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施工期的大气、噪声环境影响等,工程受影响最大的地区;工程兴建的最不利影响;工程兴建的最大益处;对本工程兴建所持的态度等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拟针对主要受影响公众采取两种公众参与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前期,通过访谈、问卷等方式进行社会调查,收集公众信息,拟发放调查表20份;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发布信息公告,并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广泛收集公众对本工程主要环境问题以及报告书主要内容及结论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时间:2013年11月15日——2013年11月27日 成都孜汇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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