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昌路(迎宾路至新浦东路)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龙昌路(迎宾路至新浦东路)道路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项目概要: 龙昌路(迎宾路至新浦东路)道路工程位于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14446.72万元建设龙昌路(迎宾路至新浦东路)道路工程。道路北起迎宾路(LC0+000),南至新浦东路二期(LC0+450.112),全长449m,道路红线宽度30m,双向四车道,为城市II级次干道,设计行车速度40km/h,改性沥青路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水污水管道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线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等。项目建设期限为16个月。 项目施工期主要产污为施工粉尘、车辆尾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以及建筑垃圾等。施工过程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废渣进行治理,以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本工程运营期污染源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经过治理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居民身体健康造成显著影响。另外,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龙海市发展规划,同时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就此对项目进行公众意见征询。 二、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龙昌路(迎宾路至新浦东路)道路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本工程建设与《漳州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调整)》(2000-2020)相协调,符合龙文区村镇总体规划和龙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本工程道路的建设进一步完善龙文区蓝田镇路网系统、提升区域交通水平,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 本工程在选址选线上没有法律障碍,项目施工过程将会对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本工程产生的环境经济正效益占主导地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石仓迎泰楼三楼
3. 联系人:沈小强
4. 联系方式:15160522659 四、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机构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华府豪景3幢
3. 联系人: 徐总
4. 联系方式:18960161588
5. 电子邮箱:16097343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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