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东县大沟镇大坑山矿区建筑用 花岗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广泛收集、了解广大公众对广东省阳东县大沟镇大坑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本工程建设单位特发此公告,公示期限为2013年12月13日~12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省阳东县大沟镇大坑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扩建项目 概要:采矿权人于2002年10月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在阳东县大沟镇大坑山矿区进行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02年10月至2003年10月,后经三次延期至2006年12月。2006年6月,采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范围、生产规模、矿山名称,矿山更名为阳东县大沟肥仔石场,矿区面积变更为0.0236km2 ,开采标高+87~+10m,生产规模变更为10万m3/a,采矿证有效期三年,自2006年6月至2009年6月,其余内容与原证相同。2009年9月,采矿权人申请延续采矿权并变更矿区范围;有效期自2011年3月30日至2016年3月30日,开采矿种为花岗岩,生产规模10万m3/a。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239km2,开采标高自+87m~+10m。因矿区范围内资源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2012年阳东县大沟肥仔石场提出变更矿区范围、扩大生产规模及延续采矿权的申请,生产规模扩大至30万m3/a。变更后的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358 km2,开采标高自+102m~+10m。变更后的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2。 表1 变更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1980西安坐标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矿区面积0.0358km2,开采标高自+102m~+10m |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阳东县大沟肥仔石场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794761033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河北水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宝兴 电话:18931868370 传真:0311-85522857转80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收集、踏勘现场等)→开展评价工作(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影响预测评价等)→编制报告书(论证环保措施可行性,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主要内容 范围: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即周边村庄。对象有当地村民、工人、教师、学生、公务员及附近企业、村委会等。 征求主要事项: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本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本项目的了解、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选址建设的态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该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即周边村庄。对象有当地村民、工人、教师、学生、公务员及附近企业、村委会等。 征求主要事项: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本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本项目的了解、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选址建设的态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该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形式为现场公示,公众或单位可根据本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在公示时段内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26日,每天9:00-11:30,14:30-17:30),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对所反映的意见进行分析核实,对于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将给予采纳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予以落实解决。 阳东县大沟肥仔石场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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