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afans.com_环评爱好者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建设项目环评、验收信息公示平台
开启左侧

[环评公示] 时代枫林二期商业步行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复制链接]
玉灵液 发表于 2013-12-18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桂林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柳州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时代枫林二期商业步行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时代枫林二期商业步行街项目
项目概要:时代枫林二期商业步行街项目拟建于桂林市临桂新区世纪大道北侧。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49380.5㎡,总建筑面积19715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2145㎡,容积率3.47,建筑密度35%,绿化率31.5%,机动车停车位1221个。建筑功能为商业和居住,含住宅楼、酒店、商业门面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道路、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林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荣健
联系电话:0773-558808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柳州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18276363611
电子邮箱:zxhb0773@163.com
通讯地址:柳州市高新南路16号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
环境空气: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废气、运输车辆尾气和装修废气。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产生噪声污染和运输车辆噪声污染。
    固体废弃物: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对环境造成影响。
    水土流失:裸露地表及弃土、建筑垃圾临时堆场遇暴雨将导致新增的水土流失。
其它:施工基坑开挖、地下室等开挖可能影响地下水水位和水质;项目施工对城市景观和人群健康的影响是轻微的,短期可逆的。
2.营运期
环境空气:汽车尾气、住宅楼和酒店燃料燃烧废气及厨房油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垃圾收集点恶臭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地表水环境:居民生活、酒店及商业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可能会对项目附近水体水质产生影响。
声环境:机械设备噪声、进出小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住宅楼居民、酒店客房及其员工和商场处产生的生活垃圾若处置不当或清运不及时,容易滋生蚊蝇,引起疾病传播。
其它:项目占地毁坏地表原有植被、破坏动物栖息地、改变土壤结构;高层建筑对人们视觉产生影响,高层建筑可能产生光污染、高风楼、日照遮挡等影响;项目共设置10台箱式变压器,其工作时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影响。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废气、运输车辆尾气和装修废气。污染物成分主要为TSPCONO2、TVOC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是洒水降尘、设置遮挡围栏、硬化交通路面、设置车辆除尘设施,采用清洁能源、采用环保节能装修材料、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降低污染物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桂林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小太平河,项目设置的排污管与市政排污管网均采用防渗防漏材料及措施;地下室开挖过程若遇到溶洞或岩体中裂隙,应及时堵住缺口,采用排水泵将废水排出。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含沙量较高的悬浮物、油污等杂质,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车辆清洗等。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噪声级别分别为75~115[dB(A)]和75~90 [dB(A)]。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墙(屏障)、将高噪声设备移至距周边声环境敏感点较远的地方、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点产生的影响。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为:建筑垃圾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专用垃圾场所统一处置;弃土统一承包给岩塘村委会,与承包方协调沟通,按相关环保要求及时清运弃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各污染物经采取以上措施,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5)水土流失
    项目地表开挖产生的裸露地表及弃土、建筑垃圾临时堆场在降雨天气条件下会产生水土流失,项目建设应避开雨季,减少地表裸露面积和裸露时间,按要求及时清运弃土和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应设置防淋溶措施。
  (6)其它
    施工期地下室开挖可能会影响地下水水位,应根据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人员生活场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避免疾病传播。
2.营运期
(1)废气
厨房油烟和燃料废气:项目厨房油烟和燃料废气主要来自于住宅楼和酒店。根据《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设置烟道,经净化处理后的厨房油烟和燃料废气经烟道送至楼顶排放。
汽车尾气:本项目机动车位主要设置在地下室,地下停车场按照规范设置合适规模的换气系统,地下车库的排气通风口的设置应避免朝向居民住宅或人群集中地区,避开产生及可能产生高楼风的涡流区;地上机动车位较少,与非机动车位主要分布在项目场地的绿化带内,经绿化植物吸收及自然扩散稀释后,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不大。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备用发电机在供电正常时不使用,只有在停电的应急情况下才会使用,一般发电时间较短,全年使用时间数少,废气排放量较少,而且采用洁净的轻质柴油作燃料,污染物排放量较少。
垃圾收集点恶臭:项目垃圾收集点位于住宅楼和酒店附近,做好垃圾及时清运工作,保持垃圾收集桶清洁卫生,防止蚊蝇滋生。垃圾收集点场地应做防渗防漏设施,垃圾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应保持整洁,周围设绿化植被,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不大。
公厕恶臭:项目公厕位于项目东段6#楼外东北面一层,应加强公厕的管理,按国家有关的卫生要求,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公厕采用直接自动冲水,保持公厕环境清洁,做到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保洁人员定时给公厕喷除臭剂或空气清新剂;加强对公厕设施的维护,及时修复公厕门窗、洗手池、水管、照明灯等设施。
(2)污水
项目营运期排放污水单元主要为住宅楼、酒店和商场,酒店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除酒店餐饮废水外的其他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污水由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桂林市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小太平河,对小太平河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影响主要来源于:配套设备、交通和社会商业活动。
配套设备噪声:项目运营期间,设备噪声主要来自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地下室排风机和空调机组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生活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房等设备设置在地下室独立机房内,机房内应作全封闭,内墙、天花板以及门窗均采用隔声建筑材料,设备基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和隔振沟。采取采用弹性支承,即在管道穿过墙壁、地板处用弹性垫或橡胶套管隔离,水泵的进出口可用橡胶软接管连接,或用曲扰橡胶接头;机械通风选用低噪声机,并在进、排风口处安装消声器等。采取以上措施后设备噪声污染影响不大。
交通噪声:通过加强车辆进出小区管理,可将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社会生活噪声:项目商业用房四周的墙体、门窗及顶棚均要采用隔音设计;加强商业活动的管理;防止商铺为招揽顾客而大声放音乐等扰民行为的发生,加强宣传教育,控制居民使用电视、音响等各种有声电器的音量。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当日收集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统一处理。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其它
项目占地对原来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规划绿化率为31.5%,加强绿化建设,可以改善因项目建设产生的生态影响;项目建设不使用玻璃幕墙等产生强光污染的建筑材料;通过科学设计、合理布局降低高楼风产生的影响;项目居住楼为南北朝向,位于场地南面,目前,居住楼南面没有建筑物,因此能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要求。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时代枫林二期商业步行街项目拟建于桂林市临桂新区世纪大道北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临桂县土地利用规划,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影响,营运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气、生活垃圾、噪声等的影响,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管住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 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 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九、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桂林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柳州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38月22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点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

联系我们|业务合作|手机版|Archiver|环评爱好者 ( 鄂ICP备06016596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293号

关注官方公众号

关注官方抖音号

GMT+8, 2025-5-15 21:38 , Processed in 0.150627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