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骏商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公示中骏商城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中骏商城建设项目选址于泉州江南新区南环路北侧,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为71783.09m2,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及住宅用地,项目所处位置道路纵横交错,交通便捷,环境优势极为明显。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为248176.06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08170.96m2,不计容建筑面积40005.1m2,建筑密度40%、容积率2.90、绿地率30%。 项目主要由1栋28F水果展示商服楼、2栋分别为26F及28F的电子信息交易平台楼、1栋22F的酒店、1栋5F的商业、1栋31F的酒店式公寓、4栋31~33F的住宅楼、1栋6F的水果保鲜楼组成。区内配套设施包括配电室、消控室、物业管理、超市、设施用房、公厕、停车位、供水、供电、排水、道路、绿化等公共工程,设置一层地下室。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227583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3959795970 传真:0595-227583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市环保局批复。 ②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建设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规划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及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认为项目建成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会有有利或不利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和工程建成后产生的不利环境因素主要有哪些; 应该注意哪些环境问题及采取哪些环境保护措施; 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您对项目建设所受的影响有何要求; 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六、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从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22日(10个工作日)。 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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