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京唐港区第四港池通用散货泊位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唐山港京唐港区第四港池通用散货泊位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唐山港京唐港区第四港池通用散货泊位工程 建设项目概况:唐山港京唐港区第四港池通用散货泊位工程位于唐山港京唐港区规划第四港池北岸线的东端,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堆场以东。根据京唐港已建的矿石泊位的吞吐量无法满足持续增长的矿石吞吐量需求。根据唐山港京唐港区总体规划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和宏观经济形势对港口吞吐量的影响分析,并结合腹地相关项目对码头运输的需求和唐山“四点一带”开发产生的集聚效应,拟新建20万吨级通用泊位1个,货物吞吐量为800万吨/年。工程总用海面积为10.3224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1.3911公顷,港池用海8.9313公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在建设阶段码头建设、后方陆域回填会产生悬浮泥沙,施工船舶、施工机械冲洗会产生含油污水,施工过程会产生工业垃圾、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营运阶段将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噪声等。建设阶段对周围海水水质和海底沉积物、海洋生态、水动力和冲淤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运营期存在自然灾害、溢油和污水泄露的风险。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期和运营期产生将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以使上述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置符合国家或地方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所产生的污水全部通过污水泵站进入陆域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等,将集中收集送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为确保项目的安全,采取保护措施并制定了溢油应急预案和溢油应急设施,提供充分的消防设备。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人:王蕊 电话:15100513365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通讯地址: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仙霞岭路6号 联系人:刘峰 电话:0532-88961367 传 真:0532-88961367 邮 箱:liuf@fio.org.cn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海洋环境现状及海洋环境问题的认识;(2)对本工程可能产生的海洋环境影响的认识;(3)对本工程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认识;(4)对本项目海洋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5)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6)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海洋环境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访谈、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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