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志轩机械零件加工有限公司机械零件生产涂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过程后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进行环评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 建设项目名称:
机械零件生产涂装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
句容志轩机械零件加工有限公司选址句容市宝华镇仓头村新建5条喷涂线,年产100万件喷涂零部件项目。项目仅进行机械零部件喷漆、烘干,不涉及其他工艺,项目使用水帘除漆雾、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项目污染物产生环节及相应的措施如下:
(1)废气:项目废气为漆雾、挥发性有机废气,经过水帘除漆雾、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之后,可以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后作为厂区绿化。
(3)废渣: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油漆桶、漆渣及水帘废液及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统一外运,废活性炭、油漆桶、漆渣及水帘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统一处置,不外排至外界环境。
(4)噪声:噪声源主要是空压机、排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设计中尽量选低噪音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配置隔声和消声装置,对需要定时巡检其设备采取减震措施。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句容志轩机械零件加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国云
联系电话:13776371919
4、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邮件:puxin_gs@126.com
电话:025-85525566
传真:025-85525566-8004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以下方式将建议提交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2)将建议传真至建设单位及者评价单位
(3)将建议邮递至建设单位及者评价单位
(4)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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