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中日友好会馆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长春中日友好会馆A/B地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长春中日友好会馆A/B地块项目 2.项目概要: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会馆现址及长春海关以南,临河街以西,省国税小区及长电时代花园小区以北区域。总投资约6.4亿元,总规划占地面积1.4465ha,总建筑面积154370.49m2,居住户数216户,绿化率31.7%。本项目采暖采取集中供热方式,产生的污水经开发区排水管网排入长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建设进度:30个月左右,计划于2014年5月至2016年11月建成。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中日友好会馆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288号 电 话:0431-846188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联 系 人:杨平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电 话:0431-8106142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根据评价任务进行现场踏查,对环境影响因子进行识别与筛选,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对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并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及环境影响预测,在预测结果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合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三效益”进行分析,得到综合评价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评价社会经济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和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四个方面;次要评价清洁生产及公众参与等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主要意见如下: 1. 公众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 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的作用; 3. 本项目建设对就业机会的影响; 4. 公众最关心的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问题; 5. 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议; 6. 公众对评价单位的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日期 1.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在当地发放《长春中日友好会馆A/B地块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请当地群众填写,反馈民众意见。 2.起止日期: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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