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弥渡晨绿农产品经贸有限公司 “云南省滇西蔬菜批发市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滇西蔬菜批发市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弥渡晨绿农产品经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果河路旁。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48亿元,占地面积92410.19平方米,该项目按照农产品(蔬菜)年均交易量100万吨,年均交易额10亿元以上进行规划设计,项目建设有:(1)农产品现代交易系统中心;(2)农产品分拣包装系统中心;(3)恒温保鲜冷藏冷冻系统中心;(4)冷链物流运输系统中心;(5)废弃物处理系统中心;(6)信息网络系统中心;(7)检验检测系统中心;(8)电子结算系统中心;(9)安全监控系统中心。 二、项目的综合论证
(1)产业符合性分析 云南省滇西蔬菜批发市场项目为农产品的仓储及交易,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项目属于鼓励类“农林业: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拟建工程区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尚有环境容量,水环境由于受生活废水影响,水质略有超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拟建工程建成投产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区域环境仍可保持现有功能水平。 三、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环评对该项目地区的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现状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的要求。 四、项目采取的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扬尘、噪声、建筑弃渣及施工废水等,影响空气、声、地表水及生态环境。本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的管理,提出了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2)运营期采取的污染控制可减缓措施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为减少运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污染,首先应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执行车辆尾气监测制度;禁止尾气排放标准不合格的车辆进站运输;使用智能运输信息系统,保证云南省滇西蔬菜批发市场出入口畅通,防止因道路不畅引起的车辆频繁减、加速排放更多的尾气。其二是减少有害气体的扩散,针对汽车不可避免的排放尾气的问题,为了减少这些气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在蔬菜批发市场四周尽量增加乔木类绿化面积,充分利用植物吸收和阻止废气扩散的作用,减少有害气体对大气环境污染。项目在液氨罐、管道、阀门施工安装及运营操作过程中均严格按技术标准执行,生产过程中基本无废气排放。 水污染控制措施: 本工程项目在站内设置污水处理池。来自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污水均排入处理池、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排水沟收集接入处理池,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达到回收指标加以循环使用。经过水处理后的水可全部回收再利用,用于绿化浇灌、硬化地面清洗等,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合流排至市政排水管网。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为减少噪声的干扰,出入云南省滇西蔬菜批发市场的道路应采用高级路面,尽量使其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点;对噪声实行监测制度,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标准;在弥渡县滇西蔬菜批发市场周围约200米以内不再建设对噪声敏感的场所,如医院、学校、幼儿园、疗养院等;在项目区邻近果河路一侧种植高大乔木和密植灌木,以减轻车辆交通噪声对住户的影响;邻近果河路一侧商住楼住户与市场交易区之间布置商铺,减轻市场交易区人群噪声对住户的影响。 固废污染控制措施: 固定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设置专门的部门负责处理。在产生废弃物较多的场所,严格作业制度,将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难以降解的垃圾,可以利用其特性回收制作成声屏障墙体。 具体见环评报告书简本。 五、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没有工业废水,排水水质能够满足排放要求。只要项目设计中认真落实本项目排污口与市政公用污水管网的对接,则本项目生活污水能够进入弥渡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预测结论 本工程对各废气排放源采取了技术可靠的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只要采取项目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评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进行治理后,均可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即:对位于果河路中心线30米内一侧的评价区域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其它评价区域可达到2类标准。 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合理,去向明确,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具体见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 六、评价总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当地区域总体规划,总图布置可行。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因此,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在拟选地建设是可行的。 本次公示的时间从2013年11月29日到2013年12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写信、发邮件或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云南弥渡晨绿农产品经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宏 联系方式:0872—816763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师
联系方式:18669054833 0871-6316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