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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卫生院建设项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卫生院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卫生院拟投资1100万元于松原市创业大街2108号建设该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门诊接待150人次/d,设置床位46张,占地面积1701.25m2,建筑面积为3402.5m2。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卫生院 联系人:杨雪利 联系电话 :13894152540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5716956 E-mail:124084777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研究有关文件,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评价,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主要事项:当地原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和严重程度,建设项目对当地环境的总体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的实施会对当地原有主要环境问题所起的作用,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除以上征询内容外的公众特别关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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