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再生资源(废旧商品)回收交易综合市场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评价区公众及相关团体对建设项目的认识,让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实施后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该总体规划建设项目在建设决策中的科学化、民主化。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泸水县再生资源(废旧商品)回收交易综合市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泸水县再生资源(废旧商品)回收交易综合市场建设项目位于怒江州泸水县六库镇花桥坝,项目总投资1950万元。建设项目占地10389m2,项目建设总体分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三大主要功能区块,建筑面积为5356.67 m2,拟建生产规模为回收交易废旧物资2万t/a,拆解废旧汽车500辆/a,可交易二手车5000辆/a。建筑工程内容包括拆解车间、分拣车间、固废储存车间、生活办公区等主体工程和绿化、集水隔油沉淀池、事故池、给排水等辅助工程。项目将对拆解车间、固废储存间等进行地面硬化。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 (1)施工期 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来源于各类燃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行驶排放的尾气、运输车辆在运输物料过程中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一般较分散,外排尾气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在空气环境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稀释后,浓度将大大降低,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及敏感点影响较小。避开大风天气进行挖填土、砂石装卸等土方施工作业,干燥天气对表土泼洒水之后再进行施工,增加作业场地及附近运输道路的洒水抑尘次数,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用篷布覆盖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带来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之结束,对周围保护目标影响小,可以接受。 (2)营运期 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切割废气(颗粒物)、少量汽油及制冷剂散发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为主),均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少。根据预测,排放的废气经逸散以后在环境敏感点处的浓度远小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浓度限值,对周围保护目标基本无影响。项目场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恶臭产生量较少,在空气中扩散之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对周围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水 (1)施工期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冲洗等施工过程以及施工机械车辆清洗,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项目施工期设置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器械清洗用水,均不外排;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旱厕,定期清掏后用作农田肥料,对水环境无不利影响;施工期下大雨产生的地表径流通过在项目场地周围设置截留沟,拦截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废水沉淀后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过程或外排至老窝河,采取这些措施后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对老窝河影响小。 (2)营运期 项目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进入化粪池,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外排,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收集于污水收集池内,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抽走污水。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是CODCr、BOD5、SS、石油类。类比其他拆解厂废水排放情况及加油站加油的处理情况,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中石油类浓度小于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值:10mg/L,外排后不会对老窝河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 (1)施工期 根据衰减预测结果,项目施工场界噪声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由于该区保护目标距离项目区最近距离仅有2~10m,对场界外的保护目标有较大的影响。施工单位需采取科学的施工方法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布置施工机械, 尽量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优化施工安排,将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尽量减少施工期,严禁高噪声设备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延长施工时间的,须申报环境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考虑建筑物、空气等对噪声的吸收,实际噪声较预测值小,但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引起纠纷,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和社会团体进行公告,以取得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营运期 根据预测结果,营运期昼间噪声值在15m外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而夜间噪声在50m外才能达到3类标准,厂界噪声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对距离较近的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拆解作业有间断性,夜间不进行作业,同时,各运行设备在采取橡胶减震垫减噪措施及噪声经围墙、门窗邓障碍物阻隔后,噪声值将进一步减小,实际噪声比预结果小,项目营运期生产生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固废 (1)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材料、少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整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或出售给废品站,不能回填的运送至六库需填埋的场地进行填埋,禁止随意倾倒。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六库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妥当的管理、处置措施之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汽车拆解过程产生的金属、塑料、玻璃等一般固废和废机油等少量危险废物,废旧商品回收和分拣中产生的少量残碎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这些废物分类储存,一般性固废定期外运卖给相关回收单位,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对危险废物进行拆除,采用防腐蚀容器储存,临时存储场进行地面硬化,设有防风防雨措施,并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规范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危害。 5、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占地为建设用地,不占用耕地,不占用林地、水田、基本农田,不属于 “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范围,工程占地不会对六库土地利用结构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周边农业生产。场址地面为水泥硬化地面,土地未种植农作物,也无野生植物生长,无珍稀或重点保护植物。受人为活动影响大,无大型陆生野生动物活动,无珍稀或重点保护动物,项目建设对该地区陆栖动物整体的物种数量和个体数量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施工活动表土被剥离,形成大面积裸露地表,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危害,通过采取环评建议的措施后将能最大限度的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弱对环境的影响,生态影响小。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生产设备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在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存在泄漏和燃烧、爆炸等事故风险,在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后,事故发生概率很小。由于使用和储存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数量很小,对环境的风险影响也很小。建议从建设、生产、储运等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可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在实际运行中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和消防措施,可在较短时间内控制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风险对项目运行的影响可以接受。 7、清洁生产 本项目属于废物的综合利用项目,原料即为废旧汽车及回收的废旧商品,从原料上就具有消除污染的特性。所用设备均为国内自动化较高的成熟拆解设备,所有的设备都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的要求,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其中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村民运走进行利用,噪声通过采取措施后,也能基本达标,危险废物则通过出售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通过采取一系列的节能减排措施,减少了能源的消耗,降低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并对废料进行最大化利用,整体上达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从而更好的保护了环境,增加了项目的环境和经济效益,促进了项目的持续性发展,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8、公众参与 统计结果表明,98%的受访公众和100%受访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的受访公众表示无所谓。受访公众认为在切实落实好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及卫生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支持本项目的建,并认为项目的建设能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健康化发展,有利于环境保护,也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但建设方应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接受公众监督,并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加强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及危害人群健康的事故发生。环评对受访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采纳,并在环境影响分析中加强评述及防治措施要求。 三、项目初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项目,符合《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2010年—2015年)》对全省报废汽车回收的原则、布局做的规划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 对建设场地和配置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和总体布局合理,项目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可行,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废水、固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回用或得到妥善处置,环境影响小。该项目的建设体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效益的统一,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项目运行后,能带动该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吸纳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怒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够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本评价认为,项目只要严格按“三同时”要求,在严格落实本环评要求的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其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及意见反馈期限 公示时间:2014年1月6日— 1月18日 公示形式:张贴公告 网络公示: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 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或者索取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简本。 (注:因项目名称更改,本次重新公示) 五、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怒江东泰再生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总 联系电话:0886-3625238 通讯地址:怒江州泸水县六库镇花桥坝 邮编:673299 环评单位:云南靖尚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茂挺 联系电话(传真):0871-66268290 电子邮箱:805817780@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270号 邮编:650228 特此公示 怒江东泰再生产业有限公司 云南靖尚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