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文件的要求,陕西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长安大学承担陇县兆兴锦都住宅小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事宜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陇县兆兴锦都住宅小区项目 项目概况:陇县兆兴锦都住宅小区项目位于宝鸡市陇县南岸新片区,东临保障性住房(目前正在施工中),西临育才路(已规划),南临兴业路(已规划),北接滨河路。项目占地65639.19平方米(98.46亩),其中,净用地面积57565.82 m2,代征路面积8073.37 m2。项目新建18层住宅楼11栋,另外新建邮政、电信、银行、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配到设施。 项目总建筑面积256923.9m2,地上建筑面积199747.2 m2,其中商业面积20602.2 m2,住宅面积179145.0m2,建筑项目建成后共容纳1790户居民;地下建筑面积57176.7m2,项目设地下停车场一层,停车位共1032个。项目容积率为3.47,建筑密度为20%,绿地率为38%。项目总投资4.8亿元人民币,本项目建设期4年,2013年6月~2018年6月,目前已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陕西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20层C座 邮编:710065 电话:18092706848 联系人:吴经理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邮编:710064 电话:13649275728 联系人:王老师 Email:67481707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建设单位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3、前期准备、调研和准备工作方案; 4、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 5、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上报报告书,并根据对报告书的评审意见修改报告书,修改补充后,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公众意见调查、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对修建该项目的看法、态度以及您具体的要求和建议; (2)修建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 (3)修建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区域基础设施的改善; (4)修建该项目对区域民众生活质量有何影响; (5)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的走访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2、填写调查问卷,或以书面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3、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有效期:自网上公布起10日内。 陕西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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