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一和厂房五改建项目 (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承担“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一和厂房五改建项目(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基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对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一和厂房五改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予以公开。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一和厂房五改建项目(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基建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 3、建设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大罗村格田大街1号 4、建设内容与规模:拟将面积为10700m2、地上5层的厂房一改建成面积为12826.1 m2、地上6层、地下1层的厂房;拟将面积为4496.6 m2、地上5层的厂房五改建成面积为5057.4m2、地上5层、地下1层的厂房。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将对改建后的厂房一和厂房五入驻企业提出更高的环境要求——入驻企业必须满足“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如主要通过手工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及生产废气、工序为“半成品→手工镶嵌→成品→检验→包装→入库”的首饰工艺品加工企业。本项目年生产珠宝首饰约10万件;项目员工为36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生产300天,每天8小时。 二、主要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结论 (一)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正常生产和周围环境的影响,限制施工机械设备的工作时间,对建筑固体废物、污水进行加强管理和预处理,建筑物周边设置符合规范的围蔽设施,每天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清除余泥渣土,则可将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小到较低的限度。 (二)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运营后的生活污水主要是员工的办公生活污水。 本项目属于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的纳污范围,但目前项目所在地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善;因此项目污水排水方式将根据不同的阶段采用不同的方案: ①在市政管网完善之前,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再经生化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丹山河汇入市桥水道。 ②在市政管网完善之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交由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最终排入市桥水道。 项目所排污水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可以符合相关的排放要求。只要加强管理,确本项目排放废水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 项目不使用备用柴油发电机和锅炉,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均用电,因此不会产生燃油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废气的排放。 3、声环境项目生产设备主要为手工镶嵌工序所需工具:小锤子、钢凿、锉刀、尖嘴钳、球针、轮针等工具;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较小,车间综合噪声约为60~70 dB(A)。经墙体和窗户隔声及距离衰减,项目边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不合格工件半成品等固废,约为1000件/a,属于金银铂等贵金属物质,均由工件半成品供应商回收。 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处理率达100%。 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 联系人:周生 联系电话:13318891968 四、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20-87047513 电子信箱:330615596@qq.com 五、索要报告全本信息的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信息,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和到环评单位查阅等方式来获取。 六、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合理化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或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同时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谢谢您的积极参与! 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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