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呈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呈祥外滩公馆项目 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的规定,现将江西呈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呈祥外滩公馆项目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概要
项目名称:呈祥外滩公馆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位于抚州市城区,汝水大道以南,晏殊大道以东,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地理位置为东经116°20′38.49″,北纬为28°0′15″。
建设单位:江西呈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62692.94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设用地面积73639.48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32815.6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56306.84m2,商业建筑面积为18754.57m2,社区、物业用房面积为1221.42m2。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江西呈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丁智强
联系电话:0794-8769889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310号)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
联系人:王频
电话:0797-8685073 传真:0797-8685074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江西呈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