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泉海洋牧场项目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将青岛海泉海洋牧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青岛海泉海洋牧场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青岛海泉海洋牧场项目位于青岛市崂山湾海域,主要依托狮子岛岛礁区进行建设。本项目的建设目标是在原申请的筏式养殖用海范围内进行海洋牧场建设,通过投石造礁、钢筋混泥土构件造礁发展增养殖渔业和休闲渔业,营造“海底森林”,促进海洋生物增殖,实现高生物量水平的生态平衡,并辐射优化周边海区环境,保障浅海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该项目用海总面积200公顷,重点建设一个投石礁区(投石18万立方)和一个混凝土构件礁区(投构件1.5万空方)。在投放人工鱼礁的同时,结合改造滩涂、移(种)植藻类、培育海藻床,为鱼群、贝类提供良好的生长、繁殖、索饵的生活环境,达到改善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工程总投资5200万元人民币,周期约5年。 本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在前期投礁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海上施工船舶、机械的工作噪声对周围环境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以及施工船舶、人员产生的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船舶、机械燃油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污染。在施工中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对策,并配备了一定规模的环保和应急设施,降低了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边敏感区不会产生严重影响,不会对周围的海洋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对海洋水动力以及冲於环境影响很小,营运期间养殖生物所产生的排海污染物很小,不会对所在海域造成环境污染。 我们通过网上公示的方式征求您对青岛海泉海洋牧场项目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充分重视您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制定生态和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时将予以认真考虑,以便将青岛海泉海洋牧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最小化。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海泉崂山特色水产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晓 联系电话: 15865562111 传真: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12号 邮编: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联系人:刘 峰 联系电话:0532-88961367 传真:0532-88961367 通讯地址: 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仙霞岭路6号 邮编:266061 E - mail: liuf@fio.org.cn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即开展海水和沉积物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生物生态和渔业资源现状调查与评价等专项研究,并根据工程设计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环境风险分析、清洁生产与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污染物扩散漂移进行数值模拟计算和影响评价,进而提出污染物排放控制建议、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评价工作重点为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影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通过专家审查后再上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有关情况公示。主要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原因和理由; (2)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3) 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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