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日友好会馆A/B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自由大路4288号,用地范围东至临河街,南至长电时代花园,西至河堤路,北至中日友好会馆。本项目总投资45012万元,总规划占地面积14465 m2,分为A、B地块,占用土地属于商业、居住用地。目前,项目建设单位已经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546370.49m2,其中:住宅面积为46703.99m2、公建面积为11117.75m2、地下建筑面积为19548.75m2。居住户数216户,绿地率24.19%。采暖采取集中供热方式;污水经小区管网汇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⑴废水: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⑵废气:停车场排放的机动车尾气及烹饪产生的油烟;⑶噪声:泵房、换热站和汽车停车库排风机产生的噪声;⑷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⑴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地表水影响较小;⑵废气:在保证地下车库正常通风换气的情况下,汽车尾气对室内外环境不会产生危害性影响;⑶噪声:通过对产噪设备配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可实现厂界达标;⑷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填埋场。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长春市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其选址合理;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实现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和其他关心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有关单位等。 主要事项: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⑵最关心项目的哪类环境影响;⑶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的意见;⑷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及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传真、信函、电话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实名、书面反馈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回访。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8、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垠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0431-84618179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大学 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0431-85168429 电子信箱:8551967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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