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玻地块(城市广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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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简述
项目名称:南玻地块(城市广场) 建设地点: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南岗片49号地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广州市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026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83866平方米 建设内容:本项目分商业、小学、居住三块用地。商业用地规划1幢连体商业办公楼,其裙楼为4层商业楼,塔楼为2栋21层、26层办公楼,另设三层地下室;小学用地规划1幢4层高小学,另设一层地下室;居住用地规划26幢30~42层不等的住宅塔楼,部分住宅设1~2层裙楼,同时配套2幢3层幼儿园、1栋2层垃圾站,另设一层地下室、局部二层地下室。 二、建设项目污染来源简介 施工期污染来源: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项目周边的环境因素,其施工期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工地清洗等各类工地污水;工地扬尘及粉尘污染,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废气污染物;施工机械及进出车辆噪声;建筑施工带来的废弃边角料及余泥等。 营运期污染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内部功能设置,其营运期主要污染来源包括:商业及办公人员、学校学生及居民生活污水、餐饮含油污水、垃圾站清洗污水,发电机燃油尾气、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和垃圾站臭气,机电设备噪声、机动车行驶噪声、商业活动噪声,生活垃圾、餐饮厨余垃圾及废油脂等固体废物。 三、污染防治对策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利用合适的材料,将工地与外界隔绝起来,减轻对周围的影响;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在休息时间(尤其是在午休、夜间睡眠时间)不得进行产生高噪声的施工。合理安排设施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对施工产生的余泥、废弃材料等,应尽可能利用或就地回填,或倾倒至指定地点。施工场地适当洒水防尘。设置污水临时处理池,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工地各类污水进行隔油隔渣、沉淀等处理。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经隔渣及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高效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垃圾站清洗污水经隔渣处理后,接驳入市政污水管网,交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发电机燃油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内置烟井引至所在建筑塔楼天面排放;餐饮油烟经运水烟罩收集、静电除油烟设备处理后,由内置烟井引至所在建筑塔楼天面排放;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通过风机引至地面排放,排放口朝向绿化带;垃圾站经地面冲洗、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等除臭。 3、完善机电设备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综合处理;加强机动车疏导和管理以降低机动车噪声;对商业活动进行科学管理并合理控制运营时间。 4、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饮厨余垃圾和废油脂交由具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主要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后,其产生的污染源经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保措施后,将不致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建设项目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民居、文教、医院、办公、企业、政府机关内进行。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张贴公告 在项目选址附近社区公告栏、人口密集区或人群主要进出入口、通道等张贴公告。 2、发放调查问卷表 在项目四周的住宅、办公、文教点等敏感点附近发放调查问卷。 3、实地随机走访 项目附近的居民区、文教单位或其他部门单位等处进行随机访谈。 七、公众查阅相关信息、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者提交书面意见等,对本项目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环评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番禺区市桥街环城西路217-219号 联系人:许先生/叶先生 联系电话:13560333793 / 84881828 建设单位:广州市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14512340 八、公告有效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2014年1月15日至2014年1月28日
广州市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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