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洲新城(东部新城10号社会保障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名称:螺洲新城(东部新城10号社会保障房)项目 项目业主: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060500200 邮政编码:350001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60728916 邮政编码:350007
三、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螺洲新城(东部新城10号社会保障房)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店前村。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用地面积197266.3 m2(福州市城乡规划局 选字第35010120110104号),项目内部分为四个区,总的拟建设规模为134306 m2,计容建筑面积361778.5 m2,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保障性住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主体由30栋18~32层的高层住宅组成,除门房、收发室外,配套建设2座1层的独立配电房、1座3层的幼儿园、1座4层小区配套用房及1座6层的螺洲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设有地下室,地下室用途平战结合,平时作为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库及设备用房,战时转换为人防地下室。
四、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参见本公示附件
五、服务期对环境的影响 参见本公示附件 六、外环境对拟建项目的影响
参见本公示附件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2014年01月23日至2014年02月12日,共计10个工作日),以信函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