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划背景 开阳县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东北部,自改革开放以来,开阳县的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已初步形成以烤烟加工为支柱,以有机茶叶、有机大米为特色,并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的名县。 开阳县龙岗镇生态轻工业园是开阳县南部生态轻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阳县重点发展的“七大产业”之一,以现代农业为龙头,以主导产业为基础,带动和促进农业种植和农产品加工的规模化、集约化及组织化程度。南部轻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将提升全县多产业协调发展的水平。 2 规划概述 龙岗镇生态轻工业园本次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食品工业园区、轻工业园区和电子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为78.41公顷。其中: 食品工业园区位于龙岗镇镇区西南侧,北临紫江大道,南至茅草寨,西到堤坎村,东达白鸡坡边。基地东西宽约 470 米,南北长约 709 米,呈不规则矩形状,规划总用地面积 24.97 公顷;轻工业园区位于龙岗镇镇区南侧,北抵移民小区,南至陈家大坡和龙岗育苗工场,西到朱家坡,东达龙家大寨边。基地东西长约 1250 米,南北宽约 260 米,呈规则矩形状,规划总用地面积 32.76 公顷;电子工业园区位于龙岗镇镇区南面,北抵陈家大坡和龙岗育苗工场。基地东西宽约400米,南北长约520米,呈不规则矩形状,规划总用地面积20.68公顷。 2.1规划总体定位(1)开阳南部生态轻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龙岗镇生态轻工业园是开阳南部生态轻工业基地的核心组成部分, 依托龙岗镇生态轻工业园将龙岗镇建成具有鲜明产业特色,在开阳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新型生态轻工业小镇。 (2)城镇化加速动力源,产城互动示范区 龙岗镇生态轻工业园是龙岗镇镇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园区合理利用本土农业资源和生态资源优势,集聚人口,加快龙岗城镇化进程,与镇区形成互动、共融的有机体,作为产城互动示范区。 (3) 龙岗镇产业集聚核心区,经济发展新引擎。 龙岗镇作为农业镇,通过园区的建设,形成第二产业核心区,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的建设发展,是龙岗镇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新引擎,为龙岗社会经济跨越发展奠定基础。 2.2规划建设时序及发展目标园区建设期限为2015-2020年,共5年,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时段。 近期(2015——2026年); 中期(2027——2018年); 远期(2019——2020年)。 2.3工业发展思路 本次规划范围是龙岗镇生态轻工业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性质为:依托本土农业资源优势,以农、特、畜、禽等优势产业为基础,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 特色食品加工及生产轻工业产品的生态型轻工业产业集聚区。 3 规划的主要环境目标拐二水库、尹家岩水库、翁随河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标准。 区域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中远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道路区域4a标准;生产及物流区3类标准。 固体废物尽量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保证生态系统平稳转型,发挥出正常的服务功能。 4 规划方案简介4.1规划总体布局园区总体结构分为“三个区”,即:食品工业园区、轻工业园区、电子工业园区。 食品工业园区:园区以发展特色富硒农(副)产品、养殖业、观光农业、食品生产加工业、为主,今后将成为开阳县南部的现代农业和生态农业的示范基地。 轻工业园区:以生产劳保、服装、鞋业等轻工业产品为主。 电子工业园区:以生产生产石英晶体谐振器、滤波器、振荡器等各类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玩具。 以上三大园区内部均涵盖公共服务设施,园区内部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为园区各生产单元内部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功能为行政办公、配套商业服务等。 4.2 用地结构与规模规划区内总用地78.41hm2,规划范围内无工业用地。 4.3工业用地集约化使用规划开阳县龙岗镇生态轻工业园区中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商住综合楼建筑密度(建筑系数)20-50%,容积率1.2-6,绿地率30%。园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建筑系数)40-50%(不低于30%),食品加工产业用地容积率1.2-1.5(食品加工产业用地不得低于1.0,电子工业制造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7),园区绿地率20%(一般不得高于20%)。 规划将园区的投资强度定为76万元/hm2。 4.4 道路及交通设施本项目规划区内路网共包含配套市政道路10条,总长22071.7m,分别为一号路、二号路、园区路、环南路、环西路、五号路、六号路、大荆路、新华路、其他规划支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园区以次干道为基础,各个功能区内部建设支路,以满足通行的需求。 4.5市政公用设施4.5.1 给、排水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新建供水能力为5000m3/d的镇西水厂向园区供水,水源为拐二水库。给水主管道管径为DN700mm,工业给水主管道管径为DN500mm,支路及生活给水管道管径为DN200mm。各给水管道形成给水管网向园区供水,然后由枝状配水管输送至各个用水点。 2、排水工程规划 园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翁随河;园区污、废水全部截留至处理规模为2500m3/d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尾水全部就近排入翁随河。 4.5.2 电力工程规划 (1)根据规划的目标要求,采用负荷密度法以及比照其它规划区进行预测。同时考虑同时率及需要系数,预测规划区近期用电量20121KWh,远期用电量31145KWh。 (2)规划区现状变电站改造升级,由35KV宝山变至110KV,容量为(3×50MV)。 (3)规划区110KV、35KV现状及新建电力线路采用架空敷设,10KV中压配电线路及0.4/0.23KV低压配电线路,在镇区结合道路改造采用电缆沟(管)埋地敷设;电力线路原则上沿道路西、南侧敷设。 (4)居住、公建及商业均采用预装式(箱式)变电所供电,配电变压器采用节能型变压器,低压供电半径不宜大于250m。 (5)城市道路考虑照明,在道路两则人行道设置单臂路灯,布置间距为25m。灯柱采用内外镀锌钢制灯杆,架高8.5m。采用高压钠灯或新型光源灯。道路照明度快速路段不低于20LX,主干道路段不低于15LX,路灯电缆PVC管埋于地下。电源由就近变压器供给,由路灯控制系统集中控制。 (6)实施与管理 实施规划时,应根据工业区的发展同步进行,在合理投资的前提下,保证电力规划的实施,使供电网络、系统管理达到先进水4.5.3 电信设施规划 园区通信工程设施纳入镇区整体规划,不在本次园区规划范围内。 15.4.5.4 燃气工程规划 结合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园区发展瓶装液化气、型煤、电能作为生产、生活能源,普及率达100%。 15.5 规划方案调整建议通过本次规划环评,将原规划做了一定的调整,调整建议详见表15-1。 表15-1 规划方案调整建议一览表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32222.png 调整内容 项目 | | | | | | | | | | 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和污水处理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 | | | | | 15.6主要制约因素翁随河剩余的水环境容量已能容纳本项目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全部尾水,因此,水环境容量不是本规划实施的主要制约因子。经分析,本项目不存在环境制约因子。 15.7 规划方案分析15.7.1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分析龙岗镇生态轻工业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拟打造“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特”的省级示范小镇。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模式从资源消耗型向生态友好型转变;把龙岗镇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小城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本)》中的淘汰和限制之列, 因此,开阳县龙岗镇生态轻工业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本)》的要求。 下一阶段规划区在具体引入产业项目时,需要认真对照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一一核实其是否属于鼓励类,如有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不能引入,整个项目入地投产过程应从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节,确保片区内的项目均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15.7.2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开阳县龙岗镇是以科技商务、创新创业、技术服务、文化休闲和生态居住为主体功能的特色功能区,区内的建设对完善周边基础设施,进一步做好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 15.7.3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贵阳市开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遵循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方针,妥善处理城乡用地关系,优化城乡用地配置,根据开阳县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的需要,对基本农田的面积进行了下调,龙岗镇用地已纳入《开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片区用地范围已调整作为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用地符合《开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5.7开阳县龙岗镇生态轻工业园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园区所有污水均截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2类标准;在固体废物处置方面,园区规划在园区内设置四个垃圾中转站,固废经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开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如有危险废物企业应单独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工业废物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在林地保护方面,禁止占用规划划定的林地保护范围,应采取有效的园区绿化建设措施,提高园区绿化水平,将园区建设成为绿色、环保、健康、高标准、高品质、高效益的优质有机生态工业园区。因此,在严格执行园区的各类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本规划符合《开阳县十二五可持续发展规划》的要求。 15.8环境影响分析15.8.1水环境影响15.8.1.1地表水 翁随河水质现状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规划后的污水(1645.12m3/d)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翁随河。采用该污水处置方案后,翁随河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规划的实施对翁随河水环境影响小。 15.8.1.2 地下水 本次评价对园区内的泉点地下水各项指标的监测值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Ⅲ类标准,说明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园区内雨水部分通过雨水管道排入翁随河,其余雨水通过本规划绿化用地及部分以渗漏砖为主的人行道部分补给给地下水,对地下水水文情势影响较小。 园区内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翁随河。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均按规范化设计施工,采用钢筋混凝土修建可能导致污水渗入地下的地方。采取以上措施后,本规划实施对地下水的水质影响小。 15.8.2 空气环境影响空气环境现状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园区采用液化气作为生活、生产能源时,园区产生的空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加上现状监测值的最大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燃气废气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在近期,当燃气不能完全保证供应时,选用等热值的燃煤替代燃气时,工业用户燃煤锅炉产生的燃煤废气,采取脱硫除尘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煤锅炉Ⅱ时段二类区标准后,空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加上现状监测值的最大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中远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15.8.3 声环境影响评价区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 本规划建成后交通噪声影响范围及程度将加大,社会生活噪声也会有所增大。 入驻企业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园区交通噪声对噪声最为敏感点的龙岗镇生态移民安置区的昼间、夜间影响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因此,对生态移民安置区的影响教小。 15.8.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园区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经园区各垃圾转运站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开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固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15.8.5 生态环境影响按原规划或者规划调整后的方案实施,生态环境状况略有变化,但评价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仍和生态环境现状保持一样——处于“良”,生态适宜度为“适宜”级。本规划实施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小。 15.8.6 社会环境影响本规划的实施,能发挥工业园区的集聚辐射作用,进一步夯实工业经济发展基础,进而达到振兴开阳县工业经济这一战略目标的目的。 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周边的相信、医院、居民集中区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其环境影响较小。另外周边都是农田为主,涉及搬迁数量较小,拆迁户也较少,涉及人员较少,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影响较小。 15.9 污染减缓措施15.9.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1、合理调整工业布局,重点大气污染源尽量远离居民点,并布置在常年最多风频风的下风向,尤其是排放带有刺激性气体的企业更应如此(如有机食品制造)。 2、严格控制入园企业,鼓励能耗低、工艺先进、排放废气污染物量较少的企业入园,慎重选择污染类型复杂、大气污染较重的企业入园。依据国家公布的《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和设备名录》,提高园区企业准入门槛。 3、工业园区燃气锅炉的污染物浓度和烟囱高度要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 4、在液化气供给不能满足园区供气需求的情况下,可采用燃煤作为替代能源,但必须自建脱硫除尘设施,保证污染物浓度和烟囱高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 5、提高节能意识,认真落实节能技术,提高热能综合利用效率。 6、严格控制规划园区生产运营中的空气污染源,加强无组织排放粉尘、工艺废气的控制,推行清洁生产,在保证实现经济目标的前提下,力争资源消耗少、排污量小。 15.9.2水污染减缓措施1、园区建设时,镇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500m3/d)处理设施按三个并列单元系列布置,各个单元的处理能力约为1000 m3/d,近中期使用一个系列,远期全部投入使用。 2、按排水规划的远期排水能力建好园区雨、污水管网。 3、在污水处理厂旁修建容积大于5000m3的风险事故池,避免污水事故排放对翁随河的不利影响。 4、从源头上降低水污染物排放量。入园企业不断改革生产工艺,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用水量,并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5、维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保证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 6、园区污、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剩余尾水就近排入翁随河。 7、采取一下有效的防治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的水质和水量产生污染:(1)凡是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地面必须硬化处理;(2)园区所有污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排出园区范围;(3)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应采取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措施等。 8、对园区现有的自然水体、河道实施保护措施和进行改造,提高水环境质量。 15.9.3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座、消声器、隔声罩和隔音室等技术成熟、行之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 2、在声源和敏感目标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绿化带、非敏感的建筑物、隔声墙等。 15.9.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采取措施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改进或采用最新的清洁生产工艺,进行首端控制,源头治理,使入园项目尽量不排或少排废物。固体废物是资源未被充分利用而产生的,对于可利用的要大力开展综合利用,化害为利。 2、推行循环经济模式,开展各种方式的综合利用 鼓励在园区发展静脉产业,以消纳园区产的固废(如谷糠),将可能排放的固体废物尽最大可能实现资源化利用。 3、加强管理,建立废物管理体系 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对区域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和各污染物进行技术管理和横向联系作用,各固体废物产生源单位,应将固体废物的性质、产生量等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15.9.5生态保护措施1、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管理措施,强化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流失的影响降到最低。 2、按照“先绿化,后发展”的思路,在施工完成的同时完成厂区内绿化工作。 3、禁止占用规划划定的林地保护范围,做好公共绿地和附属绿地建设。 9.6园区社会环境保护措施规划园区内无配套建设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及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目标,这些环境敏感目标对于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特别是对噪声、风险因素要求较高,本次规划环评要求规划园区采取严格项目的环境审批,控制建设项目作业时间和噪声污染,并留足安全和卫生距离等措施,防止对规划镇区敏感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9.7园区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规划园区内的变电站和输电线路中容易引起电磁污染,在输电线路,变电站选址应该避免居民点,学校,医院等人群密集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输电站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治电磁污染污染周边环境;建设电站按相关距离要求执行。 9.8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方案清洁生产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用于生产全过程中,以期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污染,通过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手段,减少物耗、能耗和水耗,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经济开发区应按高标准、高起点的发展要求,本着“清洁生产、源头控制”的原则,要求进区企业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工艺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9.9节能减排方案认真贯彻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的精神,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以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开展节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以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改变生产方式,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形成企业自觉节能的机制,以能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0 风险评价和应急救援(1)规划园区尤其是电子工业园区等产业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需要进一步从规划、建设、生产、储运等各方面积极落实本次风险评价提出的风险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 (2)规划区液化气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其危险等级较大。对周围环境和人员身体造成的损伤程度较大。规划项目在选址布局时要充分考虑卫生防护距离和安全距离要求,避免事故发生时对敏感的居住人群的影响。 (3)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要制定有效的、完善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当事故发生时,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方案,采取有效的工程紧急措施,必要时还要采取社会公共安全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11 公众参与的主要发现和处理结果(1)公众个人82%支持本规划实施,18%报无所谓的态度。公众团体100%支持本规划实施。说明开阳县龙岗镇生态轻工业园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实施符合公众的愿望。 (2)工作团体和个人均主要关注可能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的污染,说明公众的环保意识较高,要求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缓因园区建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本次评价予以采纳。 (3)要求因规划造成失地公众给予合理的赔偿。同时,在园区投入生产运行后,能为周边居民提供一些就业的机会。本次评价予以采纳。 12入园企业准入原则1、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必须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2、入园企业应符合国家发改委新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每年颁布的产业政策要求。 3、入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评价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文。 4、入园企业应按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控制污物的排放浓度,同时应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 5、在同类行业中万元产值耗水量较小或有明显节水效果的产业;综合排污水平低且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或项目;处理园区污水并进行处理水资源化利用的产业。 6、规划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只包含一类工业用地和二类工业用地,严格限制三类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只能入住一类行业,二类工业用地只能入住二类行业。 13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必须园区建设建立和完善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对园区现有企业和入园企业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园区规划宏观环境战略和环境保护总体要求,规范入园企业,解决现有企业存在问题。 根据园区环境特征及工业区企业分布,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监测计划,对规划实施后的园区环境及工程状况进行包括环境质量、生态建设、产业结构、经济发展、社会影响等综合各方面的追踪监测与评价。 14困难和不确定性由于我国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起步较晚,在我国仍属于较新的研究领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评价方法的不完善及评价深度的不统一等原因,导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可能出现偏差;在规划过程中,由于个方面原因,评价单位受限于经费也很难获得这部分资料。此外,对于规划环评必须了解掌握的一些自然环境环境特征,由于该地区对该项调查研究未进行或工作深度不够,导致基础资料的不完整,也可能造成评价结果的可行性欠缺;规划中第一批入园企业的产品、规模、生产工艺等基本确定,但实际实施时可能还有所变化,远期入园企业的变数更大,而本次规划环评是基于近期入园企业的产排污情况进行的估算,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因素必然会对规划环境影响的分析、预测、评估及其结果带来偏差。 15总体评价结论实施开阳县开阳县龙岗镇生态轻工业园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不仅可以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带动开阳当地经济快速发展这一战略目标,而且对节能减排,实现生态文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相关规划无冲突,但在环境保护措施方面还有待完善,在吸收采纳本报告书推荐环境可行方案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可满足环保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经优化调整后的规划实施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