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中微子实验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由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审批前,需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门中微子实验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西南开平市金鸡镇与赤水镇交界处的打石山,距江门市区直线距离110km,距开平市约42km。江门中微子实验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下实验室洞室群和地面附属建筑物。地下实验室洞室群包括地下实验大厅及其附属洞室、实验厅水池、斜井、竖井组成。地面附属建筑物包括斜井入口场区的实验安装和运行期间的相关地面建筑物,有装配大厅(含实验控制楼)、绞车房、配电房、永久住宿楼、临时住宿楼等建筑物。竖井洞口区布置少量建筑物,包括罐笼机房及通风机房和配电房等。建设规模为:拟建的江门中微子实验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4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6892平方米,地下建筑约5595平方米,项目总占地规模约44711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或环境影响: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施工炸药废气、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 (2)运营期主要污染因子或环境影响: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厨房燃气废气及油烟废气、公用设备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以减少扬尘和噪声排放、并对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进行妥善处理。 2、厨房燃气废气由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实验厅及隧道设置干式厕所,无生活污水产生,干厕污物定期清理。 4、针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建设单位将在设备选型时实施环境友好采购,尽量选用噪声级较低的设备。同时,对产生噪声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并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优化布局,将强噪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点处,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实现项目边界噪声的达标排放,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对策的前提下,充分合理采纳和落实公众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建议,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另本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对理解微观的粒子物理规律做出重大贡献,也将对宇宙学、天体物理、乃至地球物理做出重大贡献,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合理和可行的。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2014年2月10日~2月21日),公众或社会团体可登陆开平环保网站,查阅《江门中微子实验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位于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周边居民、学校的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包括: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看法; (2)公众最担心该项目会带来哪一种污染; (3)公众对建设项目在环保方面的建议; (4)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 联 系 人:闫工 联系电话:18613833804 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联合广场A座2502 联系电话:0755-83274653 联 系 人:唐工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