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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碳化渣低温氯化制备四氯化钛中试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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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3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钛业分公司

碳化渣低温氯化制备四氯化钛中试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钛业分公司碳化渣低温制备四氯化钛中试线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马店河片区,原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5000/年海绵钛项目预留第3条氯化线北侧用地处。项目总投资5328万元,新增人员80名,新增建构筑物占地约1610m2,新建原料库、氯化车间、成品储罐、废渣暂存仓库、公辅设施设施等,形成每年10000吨粗制四氯化钛生产能力的中试线。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钛业分公司碳化渣低温氯化制备四氯化钛中试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址: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马店河片区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规模:年产1万吨四氯化钛

5、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用地7亩,主要建设面积161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低温选择性氯化生产线(占地面积780m2)、罐区(12.00×6.00m)、原料库(15.00×20.00m)、炉渣堆场(20.00×15.00m)及各公辅、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建设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粉尘主要来源于高炉碳化渣倒运、输送过程中的粉尘散发,在粉尘产生区域设置配套的收尘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经收尘后排出气体中含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氯化炉尾气采用两级水洗和两级烧碱洗涤净化措施,经过净化后氯气排放浓度不超过6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的要求,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由于项目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进入地表水和地下水体。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环境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当地区域水质将基本保持现状。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对于厂区内的高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夜间超标,但项目周围6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噪声不会造成扰民。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氯化渣、收尘灰、沉降泥浆等。这些固废中氯化渣、沉降泥浆、收尘灰等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在场内临时渣场堆存,定期清运至园区渣场处理。临时渣场在做好了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后,短期堆存于临时渣场的固废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危害。

总之,本项目对固体废物的处置情况表明,对本项目固体废物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合理有效的,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与指导目录(2005年)》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五项第26条“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第二十六项第41条“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3、项目采取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对该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

4、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有效防治措施治理,废气、废水所排放的污染物及噪声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示公布十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钛业分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钒钛产业园欣宇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398234263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

联系电话:028-86258654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四川省攀枝花市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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