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华耀商贸物流(A、B地块)建设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周口华耀商贸物流(A、B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华耀城投资(周口)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周口市川汇区周淮路北侧、腾飞路东侧、汇丰路南侧、泰山路西侧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961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440228.281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425913.341m2,办公商务楼14314.94m2,停车位2024个(地上停车位1325辆,地下停车位699辆)。建设内容包括:A地块布置7栋2层商业用房、1栋地上4层商业用房,B地块布置32栋2层商业用房,15栋2层商业局部3层用房,11栋3层商业用房,1栋10层商务酒店。预计建设期从2014年2月至2016年2月,共计24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弃渣、污水、扬尘、施工噪声等影响。 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生活污水、进出的机动车尾气、噪声和生活垃圾等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期主要污染因子及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污染因子及防治措施 污染因素 | | | | | | | | | | |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沙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沙颍河 | | | | 箱变等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四周临路商铺安装隔声门窗;风机、水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和消声器等,建设备房隔声降噪;禁止鸣喇叭,限速行驶标志 | | | | |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周口市总体发展规划。项目属于非生产性工程,建设区域内基础设施较完善,污染因素简单,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向在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索要。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七)条。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具体形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耀城投资(周口)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川汇路中段 联 系 人:汪经理 联系电话:0394-3791001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许昌市八一路68号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374—4399336—8043 电子信箱:363302158@qq.com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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